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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此案。法官忍俊讚賞他有良心,反省深刻,為一時錯誤付出代價,他日好重新做人。

範大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合起來一算幾近十年,為了心安,為了不想被通緝,付出代價了。

法院找不到老許。

‐‐老許壓根兒沒報案。

失物少,又怕煩,早已忘得一乾二淨。而且遇劫也沒受傷,很慶幸,壓壓驚,如常生活,日子過得開心。再買一支愛立信,亦 a貨,三百五。劫匪的身份證隨手丟了。誰為了這個進衙門?吃飽了撐的?

只是劫匪心中有鬼放不下便自首。

過去那六年(鄭州、武漢、鷹潭、溫州……),未來那兩年半,白活了。代價很大。範大成絕非行走江湖的料子。

(後記:這不是笑話‐‐世上確有不少誤把身份證送給受害人的劫匪。不過沒他痛苦。)

李碧華- 指畫奇遇

2011-04-25 16:52:15

指畫奇遇

2011年1月

清,蘇州有位與眾不同的畫家。先說於昌的工夫,他作畫從不用筆只以手指。有時用一指:小指或無名指,圖其柔韌不會過於著力,有時也用上了指甲、指背、指側和掌心‐‐總之一隻手靈活巧妙,出神入化,是遠近馳名的「指畫」名家。

「這可不是我獨創的。」於昌道:「元代大畫家金蓬頭,在絹上指畫,謂之『手摸絹素』。前朝傅光,技法高超,傳世作品有八仙、達摩、劉海戲蟾等。」

於昌又補白:

「我只是有個元明大家都沒有的怪癖。」

於昌的指畫,線條、佈局、面貌均極傳神,他以畫人像揚名。

‐‐但他最奇特之處,是隻挑特別美的、特別醜的,或特別有性格的,才肯動指,面目模糊平庸之輩,他不肯畫。

有人請他作畫,他瞅了人家一眼,暗嘆:

「只剩一口氣的行屍走肉,還用得著傳世嗎?還敢來麻煩我嗎?」

恃才傲物,不知得罪了多少人。所以都成名了,與妻兒一家還只是過著一般的生活,房子小衣食簡約,就是因為這個人的傲氣,掙不了大錢。

當其時,盛行把人像給畫到山水百藝間,稱「行樂圖」,暗暗模仿帝後風尚。

蘇州大戶鈕仲滔,家財萬貫且官商勾結,權貴也給幾分面子。鈕老爺忒有興致,也想來幅「春遊行樂」附庸風雅。半請半逼,把於昌接到府中,三日內足不出戶,非得為他作畫。

於昌無奈,到了第三日傍晚才勉強動指。畫畢告辭。

鈕仲滔興高采烈攤開一賞,誰知只見翎頂靴袍,不見面目。

鈕家老爺大怒,氣得數日不能言語。

於昌出來後,到太湖遊玩去了。別人問他為何不畫面目?他笑:

「心術不正仗勢欺人的權貴,本來就沒臉,不是我不給他畫臉。」

這話輾轉傳回鈕仲滔耳裡,更氣得數日失眠,把於昌恨之入骨。

「混帳小子不識抬舉,還出言侮辱,這口氣怎消?走著瞧,我非要你此生也畫不成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買個兇徒把他的手砍掉?本來就一了百了,利落。但鈕仲滔狠毒,不出此下策。

「我要他十指健全卻無法作畫,活受罪!」

數月後,有一在太湖一帶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的悍匪戈大落網,他有兩條人命在身,囚在牢中,凶多吉少。

鈕仲滔與官府私通,花了銀兩,誣陷於昌是戈大的同黨,二人在太湖早已相識,一起作jian犯科,以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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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病的不輕穿成婆婆,她帶著全家翻身隱秘之眼 :那些細思極恐的生活故事穿書後我成了六個小祖宗的後媽巫山不是雲子不語深夜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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