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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爾曼被發現死在這裡的可能性實在很小。他幾個小時之內就會回來,來得及把槍塞回比爾曼的手中。在那之前,這把槍還有別的用處。
他得把剛剛買來的插銷鎖裝起來,先用鑽子或是錐子弄出幾個洞,再把螺絲釘擰緊。裝這道鎖沒花他多少時間,裝好之後,他帶著工具離開公寓,橫杆並沒有推進插銷,而是用鎖鎖好門‐‐比爾曼的鑰匙,現在落到他手上了,身上還套著比爾曼的牛仔褲和襯衫,沒有任何鄰居多看他一眼。
然後,他依照計劃,跟伊凡科會合。
伊凡科沒有見過比爾曼,根本不知道有這個人。伊凡科只知道他要和朋友去幹活,可以弄到一大筆錢,說不定還可以爽一下。
伊凡科的朋友,也就是第三個人,開車。他自己的車,但他可能跟伊凡科說,這車是他偷來的。開到目的地,找個地方停好。
他有西七十四街霍蘭德家的鑰匙。一進門,他就開啟衣櫥,找到鍵盤,輸進密碼,解除了防盜器。他們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搜,他指示伊凡科該看哪裡、該拿什麼。他拿著枕頭套,讓伊凡科把贓物往裡面放,自己什麼也不碰,免得留下指紋。他鼓勵伊凡科把現場弄得一團混亂,翻箱倒櫃,到處亂摸,對他來說,伊凡科的指紋留得越多越好。但是,伊凡科也不是省油的燈,說不定手上帶著外科手術用的手套。這有些麻煩,無論如何,伊凡科也該留下一兩枚指紋,這下子可沒指望了。
搜刮完畢之後,他們還留在現場等霍蘭德夫婦回來。現在,他要吊吊伊凡科的胃口,進行計劃的最後一個環節。他們有兩大袋錢財,伊凡科很難按捺天性的衝動,趁著現在這麼好的運氣,還不趕快拿著錢‐‐外帶珠寶、銀器‐‐逃跑?
她很漂亮,很性感的,他這麼跟伊凡科說,你可以佔有她,愛怎麼玩,就怎麼玩。真的,怎麼樣都可以,沒有任何顧忌。他知道怎麼說服伊凡科,知道怎麼釋放他身體裡緊緊綁住的慾望。
然後,霍蘭德夫婦回來了……
接下來的步驟倒不怎麼難。他那天已經殺過人,殺了比爾曼,過程像絲一樣順暢。他不介意再幹一次。甚至有點期待,期待再殺個痛快。這次不用玩什麼把戲了,不用把槍放進霍蘭德的口中,不用把槍塞進霍蘭德的手中,因為這個場景就是這樣設計的,盜賊入侵,起了殺心。他朝伯恩&iddot;霍蘭德的胸膛開了兩槍。為了保險起見‐‐也許是因為他喜歡,喜歡扣扳機,喜歡槍柄握在手中的感覺‐‐他朝霍蘭德的太陽穴開了第三槍。
平滑得像絲,簡單得像吃餡餅。
現在是放開繩索,讓伊凡科的獸慾橫衝直撞的時候了。脫掉手套,他跟伊凡科說。你想要感覺一下,對吧。戴著手套,跟戴安全套有什麼不一樣?你覺得她會傳染愛滋病給你嗎?她是貴婦人哪,結過婚了,很規矩的。
但伊凡科就是不想留下指紋。他撕開她的衣服,撫摸她的身體,但這都不太會留下指紋。他留下了他的dna,但是有幾枚指紋不是更方便嗎?如果他們在找到屍體裡面的證據之前,就已經知道他是誰的話……
別忘了最棒的部分,他說,順手把撥火棍遞給了伊凡科。想像一下那灼人的痛楚,他說。去吧,他說,你知道你想要幹什麼。
伊凡科接過鐵叉,這是金屬的,應該會留下指紋。
要怎麼結束?殺了她?殺了比爾曼之後,他已經重新把子彈裝好了,霍蘭德夫婦走進來的時候,手槍的彈匣是滿的。但是,他朝伯恩&iddot;霍蘭德開了三槍,回到布魯克林之後,他還需要幾發。他在車上有個備用彈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