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頁(第1/2 頁)
悸動?
也許吧。他不太在乎用哪個詞。坐過山車是悸動。嗑藥也是悸動。為非作歹還是悸動。他的所作所為到底算是……什麼?
滿足?
隨你怎麼說。他要的不僅於此。所以,他壓抑了彌補破綻的衝動,還跟自己說,沒有理由冒這種不必要的險,給自己找了個臺階下。
結果完全相反。就因為留下了這個破綻,使自己身陷險境。這是寶貴的一課。他想,吃一塹長一智。這稱得上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他得好好想一想。
最好的情況會是怎樣呢?
她跟他們坐在一起‐‐管他們叫什麼名字,鹽先生,胡椒先生,隨便吧‐‐最好的情況就是,這兩個傢伙問了一大堆問題,得到的答案都跟他沒有關係。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最壞的影響,就是三個人在這家小咖啡店裡天南地北地亂扯,把亂七八糟的資訊消化完了,找到新的線索。
反過來說,最壞的情況又會是怎樣呢?
最壞的情況應該不是他們在肚子裡作的文章。最壞的情況是她跟他們說,她曾經見過一個叫做阿登&iddot;布里爾的人。這是他告訴她的名字,當然不是真名。如果他們去找阿登&iddot;布里爾,肯定是白費工夫。
但告訴她這個名字就是件很蠢的事。為什麼不跟她說他叫約翰&iddot;史密斯?真他媽的。約翰&iddot;杜爾、理察&iddot;羅爾,什麼不好?叫這些名字的人太多了,說了和沒說一樣。他就是想聽起來可愛一些,說了個阿登&iddot;布里爾的名字,這有什麼意義呢?開這種只有他自己會笑的玩笑,不是很無聊嗎?自我意識作祟,結果讓自己掉進陷阱。
她可能提到阿登&iddot;布里爾這個名字,也可能補充了幾句話來描述他的長相。幸好她拿不出照片,或是沾了他指紋的東西,他也沒有噴出什麼查得出dna的液體‐‐雖然,他得承認,她實在很吸引人,特別是那副楚楚可憐、弱不禁風的模樣,更是讓他產生衝動。
她再脆弱也沒有用,反正他也不會跟她做愛。他不想,就算是他想,也不允許自己那麼做。他沒那麼笨,謝天謝地。他現在要做的事‐‐越快越好‐‐就是殺了她。反正要殺,殺個美女不是比殺個相貌平平的更讓人覺得滿足?
就是這麼回事。他很清楚,他微微刺痛的手很清楚,他澎湃洶湧、難以遏抑的血液很清楚。
他的骨子裡也很清楚。
兩個男人先走了。肩並肩,一黑一白,一老一少,沿著百老匯往上城,也就是朝他的方向走來,活像是國家宣傳海報。他應不應該跟蹤他們呢?
不應該。他的目的是對付莉雅。
他要不要抓住這個機會衝進咖啡館,演一齣戲,讓莉雅一時摸不著頭緒?等她回過神來,已經來不及了。莉雅,我的天啊,我以前怎麼沒有在這裡見過你?有沒有時間喝杯咖啡?沒有?你要去哪裡?我們可不可以在路上談一會兒?
不要,太惹眼了。人來人往的,說不定有人會想起這一段。再去找個比爾曼來當替死鬼可沒那麼容易了。這次她要被一個不知名的人士謀殺,才會成為無頭公案,沒人理會。
沒時間盤算了。她已經離開咖啡館了。現在該怎麼辦?該不該跟蹤她?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喉間,感覺一下那塊斑斕的粉紅石環。圓潤,平滑,冰涼。不一樣的礦石,有不一樣的特性,所以,早在沒有歷史記錄的年代,人類就會去挑選不同的礦石來佩戴。這不僅僅是裝飾。紫水晶會讓人不朽,特別是磨成粉,摻進白蘭地後,更有長生不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