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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松說:&ldo;我覺得可以把羅峰的案子先放到一邊,把所有警力和精力集中放在6。4案子上,因為根據我這五個月來的調查,發現梁剛柯和羅峰的死可能是同一個兇手,要在羅峰的案子找出證據如大海撈針,6。4案就不同了,畢竟要用人把高速公路的警示牌和警示樁拿走,兇手在移動這兩種東西時,一定會有車經過他的身邊,目擊他的作案過程……&rdo;
&ldo;如果那個路段有監控器就好了。&rdo;盧麗麗說。
&ldo;既非十字路口繁華街頭,又非交通事故多發地段,哪來的監控錄影呢?&rdo;肖良反駁說。
&ldo;我同意黃俊松所說的有目擊者,上南成高速公路的高架橋入口離交警放置警示牌處近500米,這500米就算跑步的話,最少也得5分鐘,到完成移動警示牌,然後等梁剛柯車子進入之後,又要把警示牌移回來,最少需要10分鐘,甚至更長。&rdo;
&ldo;不對,如果兇手開車,或者騎摩托車的話只需一分鐘,到完成移動警示牌只需兩分鐘,等梁剛柯車子進入右道,再把警示牌移到原地,整個過程只需5分鐘,沒有車子經過的話,就沒有目擊者。&rdo;
&ldo;如果合夥作案的話,先把一部大貨車橫著停在警示牌的前方,說車子壞了,那麼就能攔住其它車進入高速公路,那麼,另一個同夥就可以從容地完成移動警示牌。&rdo;
&ldo;不對,兇手是同夥作案,那麼,他們總不可能把從成林縣開往南江的那條路也給堵上吧?去路和來路的中間只隔一條50厘米寬60厘米高的隔離牆,一定會有目擊者的。因為,只要有人走在高速公路上,每個駕駛員都會格外去注意的。&rdo;
&ldo;還有一個問題,斷路前方20米處還有警示樁,梁剛柯怎麼會看不見呢?除非他的車燈突然燒壞了,或者他嚴重醉酒。&rdo;
&ldo;屍檢結果,梁剛柯的血液中只含輕微的酒精,不可能嚴重醉酒。&rdo;郭小成提醒大家。
&ldo;假如用高效的雷射筆突然照射梁剛柯的眼睛,他會瞬間失明,從而造成他看不見前方的警示樁,這時他會下意識地踩剎車,但已經來不及了,所以現場才會有剎車痕跡。&rdo;盧麗麗說。
大家議論紛紛,各抒己見,氣氛十分熱鬧,直到下班了,郭小成才分工下去,一小組人尋找目擊者,另一小組人負責調查梁剛柯社會關係,然後宣佈散會。
2
盧麗麗把尋求事故目擊者的廣告放在電視臺滾動播出,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的人進行獎勵,同時也在網上發布尋找目擊者的資訊。
她和肖良帶著兩個警員分成4組,分割成片段,在事故地段的周圍進行地毯式走訪排查,要求每個警員必須對每個走訪物件做細緻的筆錄。
張春華和李小歡則帶領警員,負責對梁剛柯的社會關係進行全方位調查。這組的工作量很大,因為梁剛柯的通訊錄有400多人,其中商業夥伴200多人,剩下的是親朋好友,他們期望能從中找出嫌疑人。
真正的夏天來了,從南方吹來的風熾熱得燙人,吹動著各種廣告旗幟和牌子,城市每個角落鮮花盛開,芳草如菌,鳥聲啁啾。街上的人似乎膨脹,心情變得更加浮躁了。
經過各組的多天調查,案子沒有任何眉目,黃俊松又有些坐不住了。
&ldo;走,我們去會會馮美月,看看她是不是也和我一樣坐不住。&rdo;他對郭小成說。
&ldo;一定會讓你失望,她是那種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主,哪像你。&rdo;郭小成故意表現出一付悠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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