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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進行得很快。由於這是一個大家都已經知道結果的案子,審判不過是走走形式。檢察官和法官在庭上已經有些心不在焉起來了,劉宏超在庭上的辯護其實並沒有人在認真聽。審判長的頭靠在椅子背上,眼睛看著大法庭的天花板,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女法官低著頭不知道在看桌子底下的什麼東西,而坐在女法官旁邊的那位男法官也是低著頭在看女法官看的東西,他的手還不時在桌子下指著什麼。章檢察官顯然是認為這個案子是個控方註定會贏的鐵案,所以對這個案子沒做什麼準備,他在舉證的時候手忙腳亂的找他帶來的案卷裡的材料,使他的舉證顯得很不連貫。本來也是,這樣一件事實很清楚,證據非常確實充分的案子,在一般情況下開庭不過是走走形式,做做樣子吧了。反正大家都是在演戲,只要把自己該說的,該做的都說到,做到就完了。這兩個人人皆曰應殺的人誰會去關心他們的權益,他們不過是兩具行屍走肉罷了。
終於輪到審問武梅了,武梅對章檢察官的訊問全都承認,而且她還顯出一種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帶著點脾氣的樣子,就像是別人借了她的什麼東西不還一樣理直氣壯的,回答時的聲音很洪亮,很乾脆。回答訊問的時候她還梗著脖子偏向章檢察官的方向,眼睛緊緊地盯著章檢察官,好像她要記住訊問她的檢察官的摸樣一樣。
當輪到辯護人問武梅的時候,劉宏超不慌不忙地問:&ldo;你知不知道《刑法》第49條的規定?&rdo;劉宏超問完這句後停了一下,而武梅茫然地看著劉宏超,不知道劉宏超問的是什麼意思,她半張著嘴,用與剛才回答章檢察官明顯不同的平和的語氣疑惑地回答:&ldo;不曉得。啥子《刑法》第49條哦?我不曉得,從來沒有人給我說過。&rdo;
劉宏超拿出《刑法》,翻到第49條一字一頓地大聲念道:&ldo;第49條: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rdo;唸完後劉宏超看見武梅睜著大大的眼睛莫名其妙地看著自己,不知道劉宏超唸的是什麼意思。看來,武梅根本就不知道也不懂刑法第49條。本來有些心不在焉的檢察官這時坐直了身子警惕地看著劉宏超,他也不知道劉宏超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而幾個法官這時也突然來了精神,幾個人都齊刷刷地看著劉宏超。
劉宏超聲音不大,但很清晰地繼續問武梅:&ldo;你在羈押期間,就是你這次被關到看守所以後是不是出去打過胎?&rdo;
武梅梗著脖子歪向著劉宏超的方向,桀驁不馴的用像回答檢察官的語氣一樣回答道:&ldo;啊,是出去打過胎啊。&rdo;她就像做了一件什麼很光榮的事一樣馬上就清清楚楚地回答了出來。
武梅的話剛一出口就把在場的所有人都驚呆了。剛才還無精打採的像是在應付開庭的幾個法官一下子就都來了精神,剛才還在看桌子底下什麼東西的女法官和男法官都抬起了頭,像是不相信自己耳朵似的看著武梅。而那個章檢察官也不知所措地大張著口呆住了。
劉宏超鬆了一口氣,他在開庭前最擔心的事情沒有發生,看來自己得到的訊息是準確的,武梅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出去墮胎確有其事!劉宏超知道,在這個時候不能給被告人以任何喘息之機,他最想問的問題應該趁被告人還沒有思想準備的時候問出去。劉宏超還沒有等武梅的話音落下就又問:&ldo;是什麼時候從看守所出去打的胎?&rdo;
武梅還是那種桀驁不馴的樣子,梗著脖子看著劉宏超大聲回答:&ldo;今年5月12號。&rdo;
&ldo;是在哪個醫院做的手術?&rdo;劉宏超接著問。
&ldo;在區中醫院做的。&rdo;武梅說完這句以後,稍停了一些有用好像生怕別人不相信似的語速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