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性取向(第1/5 頁)
“本官已經令人查過許娘子的印鑑, 的確是月明沒錯,你休要胡鬧!”府尹呵斥道。
“不可能!不可能!”男子低頭喃喃,驀地神色一亮,“府尹, 鄙人有證據!”
府尹心存疑慮, 都已經證明是女子了,還能有什麼證據?
男子急忙從懷中掏出幾個信封, “這是她和那賤人私通往來的書信, 上面的字和她話本中的一模一樣。說不定她是有磨鏡之好,知道見不得人, 專門誘騙良家婦女,甚至用自己女子的身份藉以逃脫,”
許乘月眼皮一跳, 不知該說他大膽還是離譜,為了攀咬她,連磨鏡之好都扯出來了。難得他思維如此犀利,竟然找得出這樣刁鑽的方式。
她有沒有磨鏡之好她自己還不清楚嗎??
那話本上的字根本不是照著她的字型刻印的,是呂鴻卓專門找擅長書法的人寫的。
至於原因嘛,呵呵, 原諒許乘月不想說出來自取其辱。
她好整以暇地看著這男子還能鬧出什麼妖, 敢在官府面前撒謊,不得不說心理素質很強大。
一聽他說的有道理,府尹讓人將他拿出的書信呈上來。
他觀察信上的字型, 又對比過話本, 果然是一模一樣, 連寫字的習慣,都不差分毫。
而且這書信中, 月明並沒有說她是一個女子。可以對得上那男子所說的假裝性別的事。
莫非此女真的有磨鏡之好。
府尹細想一遍,覺得邏輯沒有漏洞,暗歎果真稀奇,從前只是聽說過,今兒個頭一回見著了。
他天平偏向了另一邊。
“堂下月明,還不將自己所犯之事速速招來。欺騙朝廷官員可是大罪!你自己看看這些書信難道不是你寫的?”
許乘月撿起府尹丟下來的書信,拿起來一一翻看,那信上的筆跡果然與她的話本上的相同。
其中也夾雜著一些女子寫的信。
看到字跡與措辭,許乘月心中瞬間明瞭,原來是她。
“府尹明鑑,那話本中的字是另找的人寫,與民女本身的字跡並不相同。”
“胡說,你能寫出話本,想必是讀過許多年書的,既然能寫字?為何找人替你代筆?”府尹懷疑地說,看她哪哪都是疑點。
不怪他這麼認為,但凡是讀過書許多年的人,字就沒有寫得不好的,因為科舉的第一道門檻就是字。
常言道,字如其人,若是字寫得醜,考官可能連看都懶得看,文章寫得再好都白費。
所以大家基本上預設了讀書人的字俱都寫的不錯,府尹下意識地忽略了許乘月是個女子,根本不用考科舉的事實。
許乘月無語凝噎,難道真要讓她自揭短處嗎?
行吧!無所謂,不就是字醜嘛。
“府尹不相信,民女可以當場寫一些字給您瞧瞧。”
府尹同意了這個提議,令人呈上筆墨。
許乘月提筆,三兩下寫出幾個字,交給差役由他乘上去。
府尹拿過那張紙,一看上面的字,頓時抽了抽嘴角。
難怪她的話本是找人代筆寫的,這字也真是太不講究了,好歹你也是個寫書的,就不能練練字嗎?
用著人家的字型,就不怕別人冒充她的身份去揚名嗎?
事情已經真相大白,府尹自覺已經將這個案子了斷得非常清楚,定是男子誣告,於是呵斥他,“你小子,竟然偽造書信哄騙官府,果真吃了熊心豹子膽,來人!給我打二十大板,以儆效尤。”
按理來說,不能在沒有定罪的情況下動用私刑,可是現在已經真相大白,必須要給他一點顏色瞧瞧,要不然是個人都可以偽造證據,陷害他人,那官府的事簡直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