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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手記(京師四小名捕破案傳奇)
外一篇:注意,他有槍!(1)
張林、楊鋼城案件中,嫌疑人表示要交代,老尹第一件事就是檢查對方身上有沒有兇器。關於這方面的經驗,另一個警察經歷的一個案件可以作為參考。
在擊斃鹿憲洲的公開報導中,該警察的名字被寫作趙寧,抓捕行動開始時,迎面出現在鹿憲洲車前,在其駕車逃跑時首先開槍的就是他!
這個名字真假不論,我們且借用一下,就稱其為趙寧吧。事實上鹿憲洲不愧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危險人物,和警方對抗的經驗豐富,而且極為桀驁不馴,在發現被警方包圍,已經來不及掏槍抵抗的瞬間猶豫之後,鹿並沒有束手就擒,而是猛開大燈,發動車輛直向趙寧衝去。鹿憲洲這個選擇相當有威脅,正面的趙寧會在炫目車燈的照射下短時間失明,而趙如果稍有猶豫自己就會倒在車輪之下。與此同時,周圍其他埋伏的警察,在鹿車輛前沖的時刻,又會為擔心誤傷趙寧而猶豫不敢射擊。
可惜他遇到的是趙寧,趙是警界出了名的神槍手,一槍在手,憑感覺足以直取目標,而他還有一項優勢是別的警察沒有的,此人早年的職業是運動員,多年的運動生涯使他反應敏捷,動作靈活。在鹿憲洲魚死網破的一擊之下,趙瞄準、射擊、滾翻脫離三個動作一氣呵成,沒有了誤傷自己人的顧慮,周圍埋伏的警察同時開槍射擊,鹿連中數彈,車子歪歪斜斜開出去不到二十米就拋了錨。
從錄影上看,側身直臂雙手持槍指向目標,趙寧的動作頗為獨特,讓人感到一種特別的張力。可惜這段錄影沒有被影視界的人注意,否則只怕過兩年滿銀幕都是趙式持槍法的警察了。
而談到有關對案犯兇器進行控制的這個案件,與鹿憲洲並無關係。當時,趙寧等人在待命中忽然接到通知,京石高速公路入口處檢查車輛時發生惡性槍案,兩名警察殉職,立即出擊追捕!
向我講述這段案情的警官,身經百戰,突然罕見地動情以至有些失控,使我在那一瞬間手足無措:
到現場,正看到從車上往下抬,穿著警服中槍的,遺體從車上抬下來,特別慘,看著那身警服,當時我們都哭了。
看著戰友從自己身邊滿身是血地被抬下去,有的人會膽怯,但更多的人會激發出一種復仇的暴怒,那是一種屬於男人的天然血性,或者說,這不是什麼覺悟,而乾脆就是本能。
我想,當時趙寧他們,就是帶著這樣的心情追擊下去的吧。
追擊過程無需詳述,無非是我們在電視裡都見過的追車和槍戰,有趙寧這樣的神槍手出動,結果可想而知。兩個案犯的家庭是有背景的,槍擊警察與其說是畏罪奪路,更多的倒可以歸結為驕橫成性。不過,這次,他們的背景幫不上忙了,事後的調查公認,全部過程警察都是依據法律進行,開的每一槍皆屬於必要,這一點,連案犯的家長也不得不承認。
值得一提的是事後,警方認為,如果查車的時候警察的經驗豐富一些,也許就可以避免這場慘案。
根據目擊者的描述,當時兩名查車的警察已經發現案犯有問題(似乎是攜帶毒品),因此立即試圖制服對方。兩個警察中較有經驗的一個按住了對手,而另一個年輕的警察與目標發生了搏鬥,爭鬥中,年輕警察伸手揪住了對方襯衣的脖領子,這時那個有經驗的警察驚呼:小&tis;,注意,他有槍!
槍響了。
事後分析,那個年輕的警察倉促中忽略了抓捕的基本原則:要首先控制對方的雙手。於是,領子被揪住的案犯就抽出了槍,頂在警察的身上開了火。
所以尹不急於接茬,而是先要弄清對手身上有沒有兇器的做法,非常明智。
其實,對於兇器的控制,並不都是上面提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