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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騰雲是妖族棲息了千年的地方, 甚至連這個名字都是因興龍遊走於雲端的風姿而得。背井離鄉數百年, 當曾經一望無際的安靜仙境在戰火中重新入眼,興龍終還是有些感傷。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間就能趕到鬼遊城,可他並不想這麼做,這只是人類之間的鬥爭,從一開始就同它們妖族無關, 它們安靜地在雲間過著自己的生活,卻被人類生生捲入了戰爭之中。若不是奪回金龍騰雲必須削弱人類勢力,興龍甚至根本不想理會這些人。
壓抑了數百年,它終於能夠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飛過了很多地方,看了最為懷唸的金龍騰雲,從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間悠哉遊過,也遙遙飛過了曾經生活過的秋家和軒轅天宮……最終,只停在了秋家的一處小院。
這是一個打理得很精緻的院子,一糙一木都透露著秋家對其主人的珍視,也是在這裡,那時還是秋興的他見到了剛出生的軒轅子都。
當時他已遇見過天魔,雖時間不定,總有那麼些時候能恢復過去記憶。那一晚,當興龍從沉睡中醒來,身邊卻多了一個胖嘟嘟的肉糰子,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眼,下意識就根據天龍本能想要咬上一口嘗嘗味道。待到那帶著奶香的肉進了嘴裡,他方才堪堪反應了過來及時止住了牙,拎起這糰子細細一瞧,竟是個人類嬰兒。
仙人本來就很少繁衍後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護著斷不敢帶去金龍騰雲,這還是興龍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看見人類幼崽,和那些讓他厭惡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團,就連手指摸起來都是肉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應該相當不錯。用手指把這小傢伙的臉頰胳膊肚子都戳了一遍,興龍頭一次發現化作人形也是有好處的,至少這樣他就可以大膽地去觸碰自己喜歡的幼崽了。
這是他在人類世界第一次感到有些高興的一天,正想偷偷抱著這人類幼崽上天玩一會兒,這孩子卻是突然睜開了眼。他的母親擁有天界最惹人愛憐的眼睛,可他卻似天生就愛笑一般,一雙杏眼雖也靈動,卻半分也沒有憂愁之意,不論何時眼裡都是對世界的好奇和彷彿用不完的活力。
從和他對視的第一眼起,興龍就喜歡上了嬰兒這種生物,他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這孩子是什麼味道。可興龍也知道,這樣柔嫩的生物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將嘴放在嬰兒的臉頰上,卻不動牙,只用嘴唇去感受他的體溫,果真是極好的味道。那時候的他還不知道,這就是被人類稱為吻的動作。
興龍很討厭人類,這種生物既吵鬧又貪心,一旦喜歡什麼就要把對方抓住關在身邊,什麼都想要,什麼都要得到,永遠不會去享受自己已有的事物。天龍只要能飛行能看見新奇的世界就會很開心地度過一生,可建木給了人一個世界,他們依舊不曾滿足。所以,興龍一直不明白建木為什麼非得和人混在一起。他記得,建木去神界之前自己也問過這個問題。
那時蘇晚晴已死,建木也真正變成了一個冷若冰霜殺伐果決的神君,可面對那在雲端之上疑惑的五爪金龍,他依舊是久違地笑了起來,眉眼之間依稀可見舊日的陽光明媚,他說,&ldo;人類啊,他們可以成為最好的生物,也能成為最壞的生物。可是,不論他們讓我多麼難受,我終究還是喜歡他們多一些的。&rdo;
興龍不明白為什麼建木會去喜歡人,明明就連人類自己都會厭惡自己,這樣的喜歡,委實沒有道理。直到身邊的軒轅子都慢慢長大,他才開始明白,或許,討厭人的確是自然生物的本能,可喜歡上人類,也只需要遇上一個對的人。
正如建木所說,人類,果然是一種溫暖到令他們迷戀卻又能輕而易舉地讓他們傷心的危險生物。
他們妖族生活習性都是千古傳承下來從不改變的,可人卻能做到每一個都活得不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