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發小就是用來頂鍋的(第1/2 頁)
這麼想著,凌菲雲就離開原地,到別的地方看了一下。這一看,凌菲雲發現像她們家這樣的豆角,整個圩場不下二十個人在賣。
是呀,自己怎麼忘了,這豆角雖好,可趕圩的人基本都是農村人,很多人自己家裡就種著豆角呢,根本不需要出來買。
這豆角若是放到城裡,肯定是不愁賣,可惜這是鄉下!
看著這一大擔豆角,想起凌平安說的那句話,凌菲雲心頭微沉。
不行,必需全部賣出去!
凌菲雲想了想,覺得凡事不能被動,得主動出擊。
正想辦法呢,凌美鳳找了過來。
“你怎麼還在這兒呢,走,趕緊跟我上飯店去。”
凌菲雲被凌美鳳不由分說的拽到了圩場唯一的一家飯店裡。今天的凌美鳳精心打扮了一番,臉上化著妝,頭髮也去店裡盤了個漂亮時尚的髮型。
身上穿著一件粉紅色的收腰連衣裙,裙子的長度剛到大腿,露出她一雙筆直修長的美腿。
面對發小驚訝的目光,凌美鳳長髮一甩下巴微揚:“就姐這長相,這身材,姐的終生大事當然不需要依靠相親解決了。本來我是不屑過來的,不過我媽說了,只要我肯過來相親,兩千大洋相親經費隨我支配,正大光明買買買的機會,不要白不要,哈哈哈——”
說著話凌美鳳瞅了眼自己的發小,頓時滿臉嫌棄:“你看看你,十七歲的小姑娘,扎著個爛大街的馬尾辮,穿著件洗得泛白的黑色t恤衫,舊到變形的牛仔褲,還有這雙鞋,我簡直不忍直視。就你這身高,你還敢給我穿平底小白鞋?就算是學生不讓穿高跟,你也好歹選個內增高的鞋啊……”
凌菲雲瞅了瞅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瞧了瞧凌美鳳漂亮的連衣裙和七寸高跟皮鞋,一臉的無所謂:“我就喜歡這樣,舒服。”
“舒——”凌美鳳想罵:舒服個屁,不過正巧走到了飯店外面,雖然對這次相親她並不抱太大期望,但女人的虛榮心是有的,她絕對不允許自己被人看不上。若這場相親一定要黃,那也必需是她看不上對方。
進了飯店,男方早就到了,無獨有偶,男方也帶了朋友過來。見到那個人,凌菲雲微微一愣。
只見他十七八歲,剪著平頭,穿著白t、休閒牛仔褲以及白色運動鞋,很樸素,但很耀眼。只因那張臉,實在是太帥。
看著瘦瘦的,臉竟然長得與電視裡那個演員王凱有七分相似,不過臉型比王凱還要好看,只是到底年齡小,比王凱青澀了一些。
然而當他的眼睛望著你時,你會發現他的眼神非常的冷冽,有著不符合年齡的沉靜深遂。
身高一米七八左右,不算特別高,但絕對不矮,關鍵是身材比例很勻稱,很好看。
這不是書攤老闆嗎?若是猜得不錯,他應該叫莫葦茗,市二中高三學霸。
凌菲雲打量莫葦茗的同時,凌美鳳的目光也緊緊粘在了莫葦茗的身上,一向大大咧咧的人妙變矜持,臉上掛著溫柔可親的笑容,一雙眼睛似語還休地瞥著那少年。
這時,坐在他旁邊的另一個男青年笑容滿面地站了起來。這男青年身高一米七左右,年齡大概是二十五六歲,五官平平。本來長相普通點也不算什麼,偏偏和那少年坐在一起,這兩相一對比,立刻就悲劇了。
青年望著凌美鳳道:“你好,我是莫葦澤,你就是我大姑介紹的凌——”
男青年一開口,凌美鳳畫風一變,溫柔小淑女秒變凌厲女漢子:“你誰呀?”
男青年微愣,“我,我莫葦澤啊。”
凌美鳳的臉以秒速垮了下來,她剛才還以為和自己相親的是那個長相帥氣的少年呢。其實這男青年長得也不差,只是和旁邊那人比起來,立刻就被襯成了鄉野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