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春風得意秦書記,閉門謝客王大山(第1/2 頁)
轉眼一週過去了,王大山早已回到了白龍溝的道觀中。
在這一週的時間裡,發生了兩件大事。
一件就是靠山屯生產大隊正式改組為自然村。原先的生產大隊已經取消了,生產大隊旗下的生產隊改為村民小組,靠山屯的大鍋飯模式正式成為歷史。
屯子裡的村民選舉出了新的村長,但書記一職依舊由熊寶山熊二爺擔任。
最近這幾天,村裡正忙著處置集體的生產工具並分配耕地。
王正風根據王大山的想法,堅決要求不要農耕地,只是希望屯子裡把清風觀周圍的50畝荒地作為自留地分給了他家,並允許他家在自留地的基礎上擴建宅子。
村委會在經過討論後,答應了他的要求。
第二件事,就是承包山林地的手續已經下來了。
那天,公社的秦書記得知了他媳婦兒馬大姐真的懷了孕,興奮的不得了。又想到王大山盤地的事情,覺得王大山實在不是一般人。
這種人怎麼能夠輕易得罪?那是交好都來不及的!
於是秦書記趕忙召開公社和林場黨委會議,就紅旗鄉公社靠山屯村民王大山承包5000畝山林地進行中藥種植及畜牧養殖的報告進行了討論。
會議上,秦書記首先肯定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帶來的積極作用。
又提出,作為最基層的權力機構,公社一級就是為農民服務的最基層單位,也是與農民聯絡最緊密,最親密的單位。為農民服務,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更應該將最高層的政策鑽深吃透。
解放思想,不能只停留在紙面上說說寫寫,還要有切實的行動作為支撐。
王大山承包山林地,搞活農村經濟,是為紅旗鄉公社探索私營經濟和農村經濟做出了貢獻和表率,做為一級政府,更應該最大限度的支援,而不能束手束腳,指手畫腳。
紅旗林場,應該配合地方政府,把服務農民、支援農民、幫助農民落實到實處,齊心協力實現紅旗鄉農業經濟的大發展大提速。
參與會議的黨委委員們,看到一把手如此支援王大山承包山林地的行為,都紛紛舉手表示支援。
最終,在公社和林場領導的一致同意下,王大山成功與公社、林場三方簽訂了5000畝的山林地承包協議。
協議中註明,王大山承包位於白龍溝林場的山林地5000畝作為畜牧種植土地,每畝每年向紅旗林場繳納15元土地租賃金,每十年土地租賃金上浮10%,租期為70年,每年一付。
任何情況下,在未得到王大山同意的情況下,紅旗鄉公社與林場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土地。
土地到期後,在同等的條件下,王大山享有優先續約權。
作為養殖和種植用土地,王大山可以進行有限度的砍伐,進行一定程度的建設。砍伐山林不超過原有山林面積的40%,建築型別和建築用途可由王大山自行決定。
除此之外,王大山再繳納給公社3000元錢,公社變電所負責把電線拉到王大山承包的土地上,為王大山的土地實現通電。
很好,這個協議簽署的非常好,除了土地租借年限只有70年外,其他都達到了王大山意圖。
至於為什麼是70年?因為農民承包土地的最長年限就是70年,這個規則,還沒有人敢去突破。
王大山十分的滿意。
最後,應秦書記的要求,王大山又接受了他安排的一個採訪。
這次採訪是秦書記託人找關係,聯絡的吉省日報的記者,專門來報道紅旗鄉公社敢為全省先的土地承包政策。
當然是站在紅旗鄉政府的角度來報道,採訪王大山只是從一個農民的角度訴說家庭聯產承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