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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就負責對外發言的蘭斯在舞臺旁邊的角落中和一名記者解釋:「這是我們的工作,如果有人曾經觀察過我們的演出,應該能發現吉米總是試圖去對著最後排的觀眾唱歌。因為坐在那裡的觀眾距離舞臺最遠,不管是聽,還是看,都會很費力。吉米總希望來看演出的每一名觀眾都能真正享受到精彩的音樂,而不是像局外人一樣傻坐著。」
「這聽起來很溫柔。」
記者不禁開玩笑地評價了一句:「但這和他一貫的對外表現不太一樣。」
「我知道外界對他的脾氣有些過分誇張了……」
蘭斯忍不住笑了一下,補充地說:「但接觸後你就會發現,他其實真的很好說話。」
這時候,他耳邊又響起詹姆斯試音的聲音:「可以聽到嗎?one o three,蘭斯今年二十歲!」
「天,又來了!」
黑髮的吉他手露出煩躁的表情,朝著舞臺喊了一聲:「別亂改我的歌詞,吉米。」
「蘭斯喜歡彼得兔……」
「我沒有,那是你!」
「蘭斯每天抱著彼得兔睡覺!」
「夠了,那是你!」
「蘭斯,蘭斯,穿裙子的蘭斯,帶著兔子一起啃蘿蔔。」
「閉嘴,你這個白痴!」
沉穩的黑髮吉他手終於忍無可忍地拋下記者,跑上舞臺,試圖制止自家主唱拿著麥克風還四處喊,胡說八道地敗壞自己的形象。
可詹姆斯轉身就跑,一邊跑還一邊叮叮噹噹地搖鈴鼓,順便舉著麥克風繼續胡說八道地氣他:「蘭斯像個小姑娘一樣跺著腳發脾氣。」
鮑德溫和西奧在旁邊看熱鬧,看得哈哈大笑。
「他們總是這樣嗎?」
記者好笑地望著這一幕,隨口問旁邊的工作人員。
正在檢查舞臺電路的工作人員不由得抬起頭:「什麼?」
「這麼打打鬧鬧的?」記者問。
由於這名記者是樂隊的熟人,經常會為樂隊寫一些正面的報導。
所以,工作人員在認出他後,就沒怎麼隱瞞地輕鬆回答了:「也不總是,單純就我個人看法而言,吉米可能只是習慣了蘭斯總站在他旁邊。你知道的,他和蘭斯是非常好的朋友,兩人之間親密地像是兄弟一樣,還是那種心靈相通的雙胞胎。所以,一旦蘭斯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他就會想幹點什麼出來。聽起來可能有點兒自我為中心,但大多數主唱都這樣(大多數主唱:不是不是),這可能也算是主唱綜合症的一種吧。你知道的,所有主唱都喜歡吸引人的目光。可他們就是為此而生的,天生註定在舞臺上發光發熱!」
記者恍然地點點頭。
但不知道為什麼,他總覺得這話聽著有那裡不太對。
這時候,戴維斯急匆匆地跑過來。
他一路跑得有點兒急,在停下後,還抹了抹額角的汗珠,才站到舞臺下,仰著頭喊:「吉米,吉米,你先別跑了。蘭斯,你也先放開他,讓他過來一下,我有事情要說。」
「什麼事?」
詹姆斯立刻藉此掙脫了蘭斯抓過來的手臂,跑到舞臺邊蹲下和戴維斯說話。
「首先,抱歉。」
戴維斯儘量平靜地說:「我有一個不怎麼好的訊息,要告訴你。」
「哦?」詹姆斯漫不經心又好奇地發出一個語氣詞,還故意配合地板起了臉。
他這時候蹲在舞臺邊的樣子,非常像蹲在餐桌邊的貓,面無表情,卻自帶居高臨下氣場,神色嚴肅而沉默地營造著壓抑氛圍,讓被注視的人自動自發地心生愧疚和心虛。
戴維斯顯然受到氣氛感染,但又沒辦法避過這件事。
他只能快刀斬亂麻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