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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住在花雲小區裡,之所以搬到這兒來是因為她在寧城市立第一高中上學的女兒今年升高三了,而她想給孩子省下上下學等車坐車的時間。」
蔣擇聽著,腳步一頓地問,「那她的孩子呢?回家了嗎?」
孫馳聽到這個就止不住地嘆氣。
他說:「回來了,正坐在外頭哭呢。」
蔣擇幾乎是剛上四樓,就聽見了走廊盡頭傳來的嚎啕大哭聲。
說是撕心裂肺也不為過的那種哭法,聽得周圍的住戶都忍不住地跟著紅了眼眶。
蔣擇走近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一個扎著高馬尾的女孩跌坐在地上把眼睛都哭腫了卻依舊在掉眼淚的樣子。
無論旁人怎麼勸,怎麼拿紙巾給她擦眼淚,她都像是被抽走了靈魂似的照舊哭。
蔣擇看著她那個哭法,下意識地代入了一瞬,莫名地覺得自己的眼睛都感同身受地痛了起來。
並且無意識地在找週一的手。
週一會意,伸手牽住了蔣擇的。
蔣擇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人,因為他在出警時通常是負責唱白臉的那個。
現下劉學武和婁清都不在,導致他一時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只是又捏了兩下週一的手,然後兀自翻過封條進去檢視情況了。
週一自覺地站在外面等。
期間孫馳主動地和週一搭了幾句話,問他家住在哪兒,怎麼跟蔣擇搭上關係的,是不是老同學之類的。
只是孫馳說著說著,自己就先把最後的那個問題給否認了。
他仔細打量著週一的臉,用寧城的傳統演算法度量道,「你這樣子看上去也不像奔三的,更不像是警校出來的。」
週一微笑著扶了一下鏡框,跟著蔣擇叫他孫叔地問:「您是真不認識我了是嗎?」
孫馳被問的一愣,搜腸刮肚地也想不出來自己到底在哪裡見過週一。
儘管就他們這個職業而言,被他們眼熟並不是什麼好事。
週一看著孫馳一臉懵的表情,懂了。
他回答問題道:「我家住蔣擇家對面,從我六歲之後就一直是。至於怎麼熟起來的,大概還是因為我家和他家住對面,而他看我怪可憐的,就總掏心掏肺地想著多照顧我點兒。」
孫馳「噢」了一聲,自言自語般地消化著,「蔣副局家對面住的不是那誰嗎?」
孫馳剛喃喃完,就恍然大悟地猛然抬眼,屈指指著週一道:「你是週一啊!」
週一淺笑著「嗯」了一聲,然後引起了孫馳進一步的震驚。
偏偏週一還恍若未覺地非得補充,說他其實初中那會兒還見過對方幾面來著,是對方調了區片又升了職之後才很少見到了。
於是孫馳終於被喚醒了記憶地想起來了。
儘管他印象中的那個十三四歲的小朋友貌似長得還是比同齡人矮一點,瘦一點,看上去也更人畜無害一點。
雖然也好看吧,但是孫馳應該會更傾向於用清秀和乖仔來形容當時的週一。
而現在的週一在他看來,卻是多情且好看得很有攻擊性的代名詞。
就像是一個,很成功的年輕商人。
孫馳絞盡腦汁地想出了一個他所認為的最恰當的形容。
就像是談判桌上只要稍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對方所佈置的織網的獵人。
儘管週一名下的周氏集團成功上市的訊息也曾傳入過他的耳朵裡,但是孫馳始終沒把週一往這方面想。
孫馳垂眼又看了一眼周一手上的名貴腕錶,眼前出現的卻是那個瘦巴巴的小豆丁,和那個穿著清清爽爽的校服,隔著一條馬路沖他揮手的少年。
孫馳因此乾巴巴地回了一句男大十八變,以及自我懺悔地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