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獨一無二的火槍(第1/2 頁)
這一次解救的漢民中有不少人識字,有兩個秀才,還有十幾個是能夠寫八股文的童生。
黃毅已經把二百多識字有文化基礎的女子、男子集合起來重新教學。
最主要的是為了推廣漢語拼音,統一口音。
黃毅都是說普通話,一直以普通話教學,新來的漢民有他們的理解,他們把黃毅的語言稱作“根據地官話”。
有文化基礎的黃毅教起來容易多了,這些人以後都可以成為教師,負責教那些文盲讀寫。
並不是人人都甘心留在根據地。
至少有三成左右的漢民想回關內的家鄉。反而是所有的女子都絕口不提回故鄉。
誰都不可以去留自由!
黃毅已經看清了封建社會的本質,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民主自由根本行不通。
因此不討論、不議論回故鄉的話題,直接下達命令,三年內,任何人未經許可擅自離開根據地,殺無赦。
為了較好的貫徹這個有些霸道的命令,黃毅還編造了堂而皇之的理由。
根據地初創,城池沒有修建,防禦力薄弱。
因此不能暴露根據地的位置,因而三年內不放任何人離開。
所有人共同努力,花三年時間必然能夠修建出一座城池,城成之日,不願意留下的人都可以離開。
這就意味著城成之時才是去留自由之日!
也就意味著努力幹活兒加快修建城池的速度,就能使得可以回家的日子提前。
太多漢民親眼瞧見過黃毅殺建奴,再加上黃毅做事雷厲風行,所有人都對他充滿敬畏。
命令下達後,居然沒有一個人敢提出即刻回家的請求。
後來大家瞭解了草原法則之後,都有些傻眼了。
他們這些人原本都是後金軍的俘虜,將要成為女真人的奴才,黃毅率領人馬殲滅後金軍,他們其實都成為了戰利品。
按照草原法則,黃毅理所當然是所有人的主子。
章東、鮑智德等等九個曾經做過建奴的包衣奴才多年,他們開始講述在遼東為奴漢民的悽慘下場。
他們經常提醒某些漢民,黃大人是個好主子,跟著他不受氣還能吃飽肚子,哪怕是為了報答解救之恩,也應該在根據地的城池修建完成後再離開。
恩威並施比較有效,那些想回家的漢民暫時認命了,都開始積極完成分配的砍伐樹木、開採石頭、平整土地、挖煤、挖鐵礦石等等工作。
根據地在沒有城池之前也得提高防禦力。
因此採取砍伐樹木、壘起石頭的方式方法“結硬寨”。
有了堅固的營寨,對付蒙古人的輕騎兵當然容易多了。
黃毅還獲知一個好訊息,他需要的開膛線的槍管已經成功打製出了兩根。
為了達到黃毅繪製圖紙的要求,藍進魁、齊大山等等經驗豐富的鐵匠前前後後花費了接近半年時間,
報廢的槍管至少幾十支。
這兩支之所以成功其實是運氣爆棚,並不是意味著接下來就可以量產。
燧發槍的發火率不足是個大問題,火繩槍太繁瑣是短板,這些問題有待慢慢解決。
黃毅的當務之急是親自參與,打製出一支米尼槍,也僅僅能夠打製出一支而已。
為何?
因為黃毅設計的米尼槍獨一無二,後世的歷史上也絕無可能出現這支古怪的米尼槍。
那是黃毅的雙肩包裡有一隻一次性打火機。
雖然基本上沒怎麼用,但是氣跑沒了根本打不著火。
按理說一隻打不著火的打火機就是垃圾,應該丟掉。
穿越到了明朝,所有屬於二十一世紀的物品都是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