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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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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雲結束了精彩的數學課後,正收拾著講臺上的教案,享受著學生們圍繞身邊的熱烈討論,青春朝氣與求知渴望交織的氛圍讓他沉浸其中。就在這時,教室門口一陣喧鬧打破了這份和諧。只見一個身材高大、染著黃髮的男生,帶著幾個跟班,大搖大擺地走進高一三班的教室。

這個男生正是學校出了名的校霸,名叫趙強。他平日裡在學校橫行霸道,仗著自己身強力壯,時常欺負低年級的同學,老師們對他也是頭疼不已,多次管教都收效甚微。此次他走進教室,目光鎖定在角落裡一個瘦弱的男生身上,嘴角掛著不懷好意的笑,徑直走了過去。

“喲,小不點,上次借你的錢,準備什麼時候還啊?”趙強一把揪住那個男生的衣領,惡狠狠地說道。被揪住的男生嚇得臉色蒼白,結結巴巴地說:“我……我還沒湊夠……”

林雲見狀,立刻放下手中的東西,快步走了過去,大聲喝道:“放開他!”

趙強轉過頭,不屑地看了林雲一眼,說道:“你誰啊?少管閒事!”

林雲站定在趙強面前,眼神堅定而嚴肅,說道:“我是這個班的班主任,這裡發生的一切我都要管。你在學校裡公然欺負同學,這是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趙強嗤笑一聲,滿不在乎地說:“校規校紀?我才不怕。就他這小身板,我想怎麼欺負就怎麼欺負。”

林雲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靜,他直視著趙強的眼睛,說道:“趙強,你以為你在學校裡稱王稱霸就沒人能管得了你了嗎?你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在校園裡,也不能容忍你的這種霸凌行為。”

趙強不屑地撇嘴:“法律?別拿法律來嚇唬我,我又沒殺人放火,能把我怎麼樣?”

林雲目光如炬,義正言辭地說道:“校園霸凌可不是小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你多次在學校欺負同學,已經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且,校園霸凌還可能涉及到民事侵權責任,你對這些同學造成的身體和精神傷害,都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趙強聽了,臉色微微一變,但還是嘴硬道:“你少在這嚇唬我,就憑你幾句話,我會信?”

林雲繼續說道:“不僅如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如果校園霸凌行為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比如導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就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要承擔刑事責任。就算你是未成年人,也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藉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你已經年滿十六週歲了吧,真要鬧到那一步,你能承擔後果嗎?”

趙強身邊的幾個跟班聽了,臉上露出了擔憂的神色,不自覺地往後退了幾步。

林雲乘勝追擊:“再從學校的規章制度來說,學校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校園霸凌行為。你屢次違反校規,學校完全有權利對你進行處分,嚴重的甚至可以開除學籍。你現在不好好珍惜學習的機會,以後走上社會,沒有知識和技能,你能做什麼?”

趙強還是有些不服氣,嘟囔道:“我就是借他點錢,又沒真動手打人。”

林雲冷笑一聲:“你這所謂的‘借錢’,分明就是敲詐勒索。你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強迫同學向你‘借錢’,這和敲詐勒索有什麼區別?根據法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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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軍工廠,有點黑科技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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