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熱鬧(第1/2 頁)
“我揪著不放?”陸母又冷聲說道:“你看她夏小花嫁進門,乾的哪樣是人事!有一天安分過嗎?”
“如果不是她,老二會有書不讀!年紀輕輕就結了婚?”
“陸長征,你腦子被面粉糊住了吧?跟我說這話!”
說到這個,陸母心裡怒火就蹭蹭蹭的往腦門上漲。
當初夏小花六年前嫁給陸雲峰的時候,可不是村裡的黃花大閨女,嫁過人,嫁的是村尾的一個叫宋守仁的男人。
宋守仁是孤兒,早些年因為救隔壁村的一個小孩,溺水死了。
因為沒公婆,夏小花和宋守仁也沒有孩子,所以夏小花成了望門寡。
都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夏小花就不是個安分的,男人死了,就到處勾搭村裡的人,想著再找一個。
可惜的是,村裡的男人都賊精,很少有人搭理她,而且夏小花長得也不是特別出色。
可偏偏有人就是上鉤了,正是陸雲峰。
雖然他比自己小五歲,但是夏小花瞧上的是他比村裡面的男人都好看,而且陸家家風好,陸母也是出了名的好相與,而且陸家裡人口多,還有個端著鐵飯碗的大哥,每個月都會寄津貼回來,嫁過去日子肯定不會差的。
夏小花一合計,就把陸雲峰勾搭去滾了玉米地。
陸雲峰那時候年輕氣盛,雖然經常被陸母耳提面命的讓他好好讀書,但還是沒經得住夏小花的誘惑,跟夏小花滾在一起了。
陸母知道陸雲峰和夏小花搞在一起的時候,夏小花還懷上了,好在兩人搞在一起的事,沒人知道。
陸父陸母能知道,還是陸雲峰主動到他們面前坦誠的。
而且陸雲峰信誓旦旦的說要負責,說不讀書了,要進城找個臨時工幹活養她還有肚子裡的孩子。
出了這事,陸父和陸母覺得這輩子的老臉都被陸雲峰丟盡了。
可是,有什麼辦法,這個年代亂搞男女關係,被村裡人或者其他人抓住了,那是要被抓去吃槍子兒的!
為了陸雲峰的小命,陸父陸母捏著鼻子認下了這個親事,要給他們擺酒,也算是結婚了,等陸雲峰年齡夠了,再去補個結婚證。
可是,夏小花這邊又不樂意了,因為彩禮的事。
她還帶著夏母上門來鬧,要求縫紉機,腳踏車,收音機,手錶,一百塊錢彩禮,一樣都不能少。
這條件擱長洞村裡,都能娶二三十個媳婦了。
夏小花說,如果彩禮不按要求給,那就把陸雲峰搞大夏小花肚子的事捅出去。
陸母在婚事上點了頭,但是在夏家離譜的彩禮上,死活不同意了。
畢竟長洞村的男人娶媳婦,最高彩禮也就五塊錢。
而城裡人娶媳婦最高也是二十塊錢。
難不成夏小花這人比城裡人還金貴不成?
而且夏小花還嫁過人,也不是什麼黃花大閨女。
所以陸母當時就說:“你要說就說吧,最好讓十里八鄉的人都知道你的醜事,至於雲峰,我就當沒生過這個兒子!”
夏小花一聽這話傻眼了,她可不想到嘴的鴨子飛了,連忙降低要求,三轉一響不要了,就要十塊錢。
陸母見她服軟了,繼續鬧下去,就同意了。
只是當時陸雲峰還是個毛頭小子,滿心歡喜的把夏小花娶回家了,彩禮錢還是陸母拿陸雲青寄回來的津貼給的。
讓他以後幹活掙的錢,得先還給自己。
陸雲峰自然是滿口答應,不過工作不是那麼好找的,那時候還沒改革開放,城裡一個臨時工的崗位都被其他人搶破了頭。
陸雲峰只能在家裡幫忙種地掙工分,好在他也勤快,一天能幹個十個工分。
陸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