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第1/3 頁)
林吳市住建局,鄭榮軒又一次被領導叫到了辦公室。
“今天還沒出判決結果?”
鄭榮軒聞言道:“劉局,這個真的沒那麼快,而且我們這個案子牽扯比較多,法院那邊肯定考慮的也比較多。”
“昨天的時候我和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向法官打過一個電話,向法官的意思是,這個案子目前已經上了審委會。”
“具體怎麼判,他那邊也不太清楚,不過現在的情況確實對我們不利。”
說白了,很多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案子,不可能只考慮法律。
而且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樣,法律並不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或者不是隻維護公平正義的。
但凡學過馬哲的都知道,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正如同某個類似的爛尾樓案子一樣,同樣是起訴銀行擔責,銀行的代理律師直接在法庭上就說了。
說從裁判價值取向而言,如果原告(業主)的訴訟請求能夠成立,那對於金融機構防範重大金融風險極為不利!
說人話就是,房子砸業主手裡就是軟著陸,砸銀行手裡就是硬著陸,容易引發金融風險。
怎麼辦,只能苦一苦業主,罵名人家來背咯。
劉局聞言也是嘆口氣道:“儘量還是和銀行那邊多溝通溝通,能贏最好了。”
“這個周雲,估計做完案子後肯定要拍成影片髮網上的,這要是被判違法了,後面會比較麻煩,你知道吧?”
以前可能不知道,但是現在和周雲打了這麼長時間的交道,對於那個年輕律師的情況也大概清楚了。
本來爛尾樓就被很多人關注,這要是被對方髮網上,那他們這單位會很麻煩。
行政訴訟敗訴對於單位來說也有影響,現在對於這方面每年都會有考核,如果輸的多了,領導也要有影響。
鄭榮軒點點頭道:“行劉局,我明天再和那邊的向法官溝通一下。”
兩人正聊著呢,鄭榮軒的手機響了。
劉局擺擺手道:“行了,你先去忙吧,有什麼事要快點告訴我,去吧。”
鄭榮軒再次點頭,然後便走出辦公室看看是誰打電話。
結果這一看頓時心開始狂跳了,這打電話來的赫然是雲山縣法院的向法官!
趕緊接通電話道:“喂,向法官,是不是判決有結果了?”
手機中向法官的聲音響起:“判決還沒下來,是有這麼個情況,對面的那個周律師現在想和你們談談。”
鄭榮軒聞言一愣:“周雲要和我們談?都現在了還有什麼可談的,他不是就想著讓我們敗訴嗎?”
向法官聞言笑道:“鄭律師,你先聽我說完,周律師已經查到了開發商的一些情況……”
“現在就是看看你們想不想談,如果能談成的話,他那邊是可以撤訴的。”
“撤訴?那個周雲真的願意撤訴?向法官你等等,我去和領導彙報一下!”
掛了電話,鄭榮軒便趕緊往回走,說白了他對這個案子的把握也不大。
雖然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必須封頂才能貸款,才能備案”這個規定早已經不被當回事,早已經名存實亡。
但是,規定只要沒有被廢除,那在明面上就是可以拿出來說事!
什麼情況下才能保證沒事,那就是對方撤訴,沒有訴訟,那自然就不存在輸贏問題了。
一路回到辦公室,劉局還在那裡喝水,看到鄭榮軒火急火燎地進來頓時道:“咋了,敗訴了?”
“沒有,剛剛向法官那邊給我來了電話,說是對方現在想和我們談談,說是談好了的話可以撤訴。”
鄭榮軒的話還沒說完呢,劉局就趕緊道:“那還等什麼,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