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第1/3 頁)
飼料廠蒸蒸日上,徐家強高興,他把工人們當做“自家人”,時刻為工人著想,工人們自然而然幹勁充足,在企業中擰成一股繩,凝成一股勁,這股勁無堅不摧。
在要離開飼料廠的時候,徐家強與孫淑蘭進行一次長談。
徐家強對孫淑蘭說:“新飛飼料廠的改組由你來完成,這樣以後有利於你開展工作,同時黨建工作也不能落下。”
“徐書記,如何將廠改組成為股份公司?”孫淑蘭問。
徐家強說:“企業改制是改變企業法律形態或者股權結構的行為。企業改制涉及企業組織形式的改變、資產的清理和處理、債權債務的處理、股權的變動,有些還涉及職工的重新安置,並可能對出資人權益帶來重大影響。因此,企業改制要體現出資人的意志。
企業改制,應當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選擇改制方式。企業的改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整體改制方式
整體改制是較為簡單的改制方式,是指原企業以整體資產進行重組,並對非經營性資產不予剝離或少量剝離而改制設立新的法人實體。
(2)部分改制方式
部分改制是指將原企業以一定比例的資產和業務進行重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業或企業集團仍保留餘下部分的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資產和業務。
(3)共同改制方式
共同改制方式也稱捆綁式改制方式,是指多個企業以其部分資產、業務、資金或債權,共同設立新的法人實體股份有限公司。
(4)整體變更方式
即先採取整體改制、部分改制、共同改制等方式對原企業進行改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待改制基本完成後,再依法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不同?”孫淑蘭又問。
徐家強說:“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程度不同;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公司的設立方式不同;股東或者發起人人數的規定不同;股份轉讓的自由度不同。”
“為什麼股份有限公司好?”孫淑蘭再問。
徐家強說:“股份企業可以迅速地實現資本集中,股份公司能夠滿足現代化社會大生產對企業組織形式的要求。
股份制企業的特徵主要是:一是發行股票,作為股東入股的憑證,一方面藉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二是建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股東代表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三是具有風險承擔責任,股份制企業的所有權收益分散化,經營風險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承擔;四是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眾多的股東都從利益上去關心企業資產的執行情況,從而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最佳化,使企業發展能夠建立在利益機制的基礎上。”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改為有限責任公司嗎?”孫淑蘭接著問。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改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有限責任公司改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式如下:1、報請政府部門批准;2、召開股東會,透過決議;3、制定改制方案;4、清理公司資產並進行評估;5、審計;6、到工商部門申請登記。
《公司法》第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