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雙方雲集市檢察院!(第1/2 頁)
在梁志誠被送去看守所的第五天。
花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廣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李儒京進行了立案審查。
市瀆職侵權檢察科副科長孫何光親自拿著傳喚證到縣公安局找到了李儒京,並且要求其在明天上午八點到市人民檢察院接受訊問!
實際上這個訊問完全可以在縣公安局進行,但是孫何光偏偏把位置選在了市人民檢察院讓他到自己的主場來接受訊問,並且親自送達了傳喚證。
這麼做的原因為的只是給李儒京施加更多的壓力並且想看看李儒京看到傳喚證會是什麼表情。
但是當李儒京從他手裡接過傳喚證看的時候表情卻是出乎了孫何光的意料。
只見李儒京看到手裡的傳喚證不過只是微微皺了皺眉頭然後就把傳喚證收了起來,眉頭也是隨之回覆了正常。
他就像拿了一個普通的檔案一樣神情平靜地好像沒有什麼事情發生。
孫何光見到李儒京的神情也是在暗自腹誹地說道。
“哼,心裡其實已經慌得不行了吧?裝的倒是還挺像。”
“等明天到了市檢察院你看我怎麼辦你!”
孫何光沒有想看到自己意想之中李儒京會出現的神情送了傳喚證便失望的離開了。
畢竟他也沒有什麼藉口繼續留在這裡,也沒有必要留在這裡。
一旁的顧瑞陽見到孫何光離開了以後走上前拍了拍李儒京的肩膀沉聲開口說道。
“小李,你放心吧,這個事情縣長已經知道並且彙報到市裡面了。”
“你明天就安心去配合調查就可以了,他們不能拿你怎麼樣。”
李儒京聞言也是點了點頭笑了笑,但是心裡總有一點膈應的感覺。
那一句你明天安心去配合調查總感覺自己明天就要死了一樣。
對此也只是心裡想想對著顧瑞陽笑了笑就好了。
其實對於市人民檢察院立案調查李儒京這個事情包括汪弘昌、顧瑞陽等人在內其實都是非常的疑惑。
上一次孫何光過來的時候明明這個事情已經解釋的十分清楚了,為什麼市人民檢察院還是透過了初查從而進一步進行立案調查?
對此眾人看了看傳喚證上面的解釋通俗來說就是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所以完全符合立案調查的標準。
而此時何敏君給李儒京發來了一個訊息,看到的時候他解開了這個疑問。
資訊的內容大致就是告訴李儒京,他當街暴打霍飛的事情已經被透過報社大面積地印刷出版了,每一個頭版頭條現在基本上都是這個訊息。
而且據她瞭解看過的每一個人對於這個事情都是十分的氣憤,紛紛請求市人民檢察院對李儒京進行徹底的調查讓他脫下警服!
最後何敏君給李儒京說出了為什麼這次的訊息能在報紙大面積地刊登一切都是因為陳晴!
李儒京看到這條資訊的時候在心裡直接破口大罵了起來說道。
“我去你丫的,原來是你這個臭不要臉的東西乾的好事!”
上一世陳晴的大名可是如雷貫耳,經過了上次的採訪他也深知這個女人是一個不容易對付的角色,在這個時候她手裡拿著的筆可比李儒京手裡拿著的槍殺傷力來的更大!
李儒京得知這個訊息的時候當即讓徐哲翰和馬文濤兩人去調查了一下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果然跟何敏君說的一樣,她用過自己的關係買通的報社的社長。
然後在後面用刊登的文案推動著不明真相的群眾發起了對李儒京的衝擊。
她牢牢地抓住了李儒京過度使用武力咬死了這就是在濫用職權,並且用一番長篇大論掩蓋掉了事實的真相,偷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