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為難?打臉!(第1/2 頁)
秦文雪點頭道:“有一定的可能性,但可能性太低。”
“為什麼?”
“如果是包工頭乾的,他從別的地方把這東西拉過來,讓工人弄到這個堤壩裡面,首先是非常冒險的。
他一定會想,如果工人問,為什麼從別的地方拉過來這麼一個混凝土疙瘩,他該怎麼回答。
對於兇手而言,常理上來看,他寧願把這東西扔得遠遠的,也不可能平白遭人懷疑。
第二,還是以他是兇手為基礎而言。
別的那些亂石頭,工人們應該就是在小溪中撿的。
按理來說,只有打爛了,至少打爛到一定的程度,才會符合要求。
要不然的話,很容易出現質量問題。
如果他是兇手,他拿過來之後,不需要打爛嗎?
如果他強行要求不用打爛,同樣平白惹人懷疑。
甚至有可能,被人和當初的一級承包商告密,說包工頭弄虛作假。
所以,更加符合常理的,反而是工人偷懶。
撿到這東西之後,乾脆直接弄在了裡面,用於節省時間。
永遠不要考驗人性,見過那麼多犯罪之事的你們,應該明白才對!
如果是包工頭犯案,他只會想得更多,絕不會認為砌在自己工作的堤壩上,是最保險的!
要知道,堤壩遲早會出問題,他也不能確定,那時候他已經死了,那他不是自找苦吃嗎?”
還有人不服氣,繼續問:“那會不會,是某個工人乾的?
工人做下這種事情之後,就算有問題,那也能栽贓到自己老闆頭上。”
秦文雪面無表情,淡淡道:“假設是工人乾的,那麼殺人絕對會在堤壩修建之前!
和我之前分析的,包工頭的擔憂是一樣的。
要多好的心理素質,才不怕出任何問題,非要弄到自己修的堤壩上?
還有,根據死者的姿態來看,當時的兇手不止一個人。
只有一群人的情況下,他才要死了都不敢反抗。
單獨一個人,他肯定會拼命一搏。
你的意思是,所有工人,或者好幾個工人合夥,就為了殺這麼一個,可能比較富裕的人,搶一些諸如現金一類的東西?
如果工人真有膽量這麼幹,他們就不會做工地了!
要知道,三十年前的話,估計什麼都靠肩挑手拿,這可是絕對的重體力活!
而且,從死者的穿著來看,在三十年前,一定是個有錢人。
那時候的有錢人,跟現在不太一樣。
那時候世道更亂,有錢人更小心。
不管多大的老闆,對工人都是客客氣氣的,最起碼錶面客客氣氣的。
因為他們知道,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富貴日子還沒過夠呢,誰想被工人記恨?
至少在那個年代,這是普遍的風氣。
甚至很多本身就是從苦日子過來的,本身就比較接地氣,他們甚至不會看不起工人。
如果有個萬一,案發現場那個工地,那些工人作案的嫌疑更大。
我之所以說是工地,除了混凝土之外,還有一個佐證,那就是破壞死者顱骨的工具。
有混凝土,還有這樣的工具,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工地。
要做到那麼規整的破壞頭骨,工地的某種鑽孔工具絕對能夠做到。”
這下子,大家心服口服!
見大家都默然無語,秦文雪雙手環抱,說:“所以第一個方向,找住建部門配合一下,調出三十年前的資料,並讓他們看一下這種配比,能不能夠對比上。
就算對比上的有點多,最起碼也是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