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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閉上眼,感受到淚意,被她輕易地用手背擦掉了。
總有一天,終有一天,亞歷克絲-埃弗利會對西里斯-布萊克的一切都漠不關心。這個議題繞了一大圈,再一次從她的腦海里冒了出來,她才知道自己當年那個拙劣而幼稚的結論是對的,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數。
作者有話要說: 別恨西里斯,他確實沒有理由再信任她了……恨蟲尾巴吧,挑撥的人是他。狗子信了蟲尾巴,亞歷克絲之前信了斯拉格霍恩教授,大家一人錯一次,扯平(bhi
動手是亞歷克絲先動的手,西里斯最多隻是……防衛過度了x
終於把文案裡的話用上了,爽。siri就是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下一章非常刺激……並且很難寫x
期待評論咳咳
第34章 、epide 34
epide 34
知道&ldo;a&rdo;存在的人裡,除了雷古勒斯本人,納西莎或許是很長一段時間裡唯一的一個。
她第一次見到亞歷克絲是在斯拉格霍恩教授的鼻涕蟲俱樂部上,非常不起眼的女孩,瘦小得像營養不良,她甚至都沒記住亞歷克絲-埃弗利的名字,只是隱約知道她有個被除名的父親來自奧地利的純血家族,母親是個麻瓜。這種故事在餐桌上總是被當做茶餘飯後的談資,曇花一現便結束了,她記得的並不多。
真正令她對這個混血女孩有興趣的原因來自她的堂弟,雷古勒斯。
因為她的這位堂弟從小見過太多最好的人和東西了,他從來不會對什麼產生過於強烈的好奇和喜歡。所以只要有那麼一點小的波動在心裡激起水花,天生敏銳的納西莎就會馬上捕捉到。當年雷古勒斯還只是個小孩,要看穿他的想法並不難。更何況,好奇和喜歡這種情緒即便有心也很難隱蔽,總是有跡可循。
但當時納西莎並沒有把亞歷克絲當成一個問題。她表面上總是會顯得自己不那麼厭惡麻瓜和混血,她的戀人盧修斯對混血的西弗勒斯也一直保持著虛偽的客套,哪怕當時西弗勒斯-斯內普只是一個在魔藥方面還沒有展現出自己驚人天賦的一年級小孩,頭髮還整天油膩膩的。
亞歷克絲在她眼裡確實沒什麼好的地方,出身卑微,又看不出有多驚天動地的美貌,如果說腦袋靈光,那也算不上什麼不世出的天才,只能算得上有些天賦罷了,不值一提。
當時,納西莎堅定不移地認為,雷古勒斯只是沒有見過混血而已,他只是好奇,順帶著有一絲絲朦朧的好感,但很快這種感覺就會消失的。他們畢竟不是一個世界的人。雷古勒斯看亞歷克絲,最多就是在看一個耀眼奪目的殘次品,令人目眩神迷的光芒過後,他總會看見她身上清晰的裂痕。
後來,大約在雷古勒斯三四年級的時候,他開始展露出對知識和書本的痴迷,這是好事,納西莎的叔叔和嬸嬸對此非常滿意‐‐他們都對自己的小兒子寄以厚望,雷古勒斯也從來不讓他們失望。
那時候納西莎早就從霍格沃茨畢業了,她和盧修斯訂了婚,但還是經常回到格里莫廣場12號,叔叔和嬸嬸喜歡她,總讓她經常去那裡做客。在某個暑假的下午,叔叔和嬸嬸不在,納西莎午睡醒來想到處走走,發現雷古勒斯的書攤在書房的桌上,裡面夾著一張東西。納西莎原本並不想要動它‐‐那是她堂弟的東西,她又沒有窺探隱私的愛好,但風一吹,那張薄薄的紙就飄到了地上,背面朝上,她粗略地一看,發現是一張從疑似榮譽榜上剪下來的報紙,雷古勒斯在背面用蘸好的羽毛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