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規則無禁止即可為!(第1/2 頁)
總隊長話音落下。
一個技術部的隊員便也將通緝令傳單發到每一個小隊長手中。
因為刑偵支隊小隊長負責的是走訪排查工作。
所以分到的也是最多的一份。
他拿著通緝令看了一眼,看到上方的懸賞金額之時,還忍不住數了一遍。
確定了的確是五位數,並不是自己看錯,這才微微一挑眉梢。
協助抓捕才獎勵一萬?
這……還真是有些寒酸。
“總隊,這畢竟只是一場演習,咱們張貼通緝令,這……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適?”
在眾人都看了通緝令之後。
治安支隊的小隊長皺著眉,開口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聽到這話。
幾個小組的領導層都是看向了總隊長。
很顯然。
認為這不太合適的並不止治安支隊小隊長一人。
正如他所說的,這只是一場演習,屬於參加演習的護衛隊陣營成員與劫匪的較量。
使用了通緝令,這無疑是藉助了兩方陣營之外的群眾力量。
雖然演習規則也並沒有明確禁止。
但的確有鑽了演習規則空子的嫌疑。
“這是一場從實戰出發的演習,規則只有一個:那就是以實戰為基調!”
“若將這一場演習當成實戰來看待,面對現在的情況選擇下發通緝令,有什麼不合適的?”
“現在劫匪的藏身的船房村,這是一個擁有九成流動人口,佔地面積龐大,人員複雜,市政監控覆蓋率低的龐然大物。”
“在船房村之內,不登記身份證件就能入住的違規旅店、短租房數不勝數!”
“規則無禁止即可為!”
“因此我並不覺得使用通緝令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
總隊長表情嚴肅,語氣認真的開口。
說句實話。
通緝令這一步棋,也的確算是自己的無奈之舉。
主要是隨著排查走訪工作的進行,趙銘的逃竄蹤跡逐漸石沉大海。
讓總隊長不得不趕緊想點辦法出來。
正如他所說。
船房村這個龐大的城中村之中,存在很大一部分不用身份證就能夠入住的旅店和短租房。
甚至。
據總隊長所知。
船房村還有所謂的短租床位。
也就是一個民房內的房間,放上五六張上下層鐵架床,十來塊錢就能夠租住一晚床位。
這樣的地方自然不可能有經營許可證。
入住也就不需要提供身份證。
而因為它們的存在本就不合規,在面對護衛隊的走訪排查時,經營者自然不可能如實相告。
甚至可能為了逃避有可能產生的罰款,主動瞞騙護衛隊。
如果趙銘藏身在這些地方。
那就算是護衛隊將船房村翻過來搜上一遍,也未必能夠找到他。
因此。
總隊長這才頗為無奈的用出通緝令這一招。
許以重利,動用群眾的力量。
進一步壓榨趙銘的藏身地。
聽了總隊長的一番話,幾個小組的領導層都是點了點頭。
明顯都贊同總隊長的說法。
既然是要從實戰出發,那使用通緝令,也就沒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
“好了,通緝令你們都拿到了。”
“如果沒什麼情況的話,就都先回到自己崗位吧!”
“待會輪班名單出來,我會讓技術部下發給你們,到時候你們就按照名單執行。”
總隊長再度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