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頂流(第1/3 頁)
什麼是燙手山芋?
這個女人就是!放任這個女人這麼離開,陳三爺他捨不得,這女人明擺著就是一顆活的搖錢樹,但是,她的身份問題,陳三爺他覺得,她或許是在虛張聲勢,坐地起價罷了。如果,她真的有什麼不得了的身份,在得知自己身處何種境況,在見著於媽媽的時候早就囔囔了。便是覺得於媽媽身份不夠,見著了他,完全可以表明身份,再說,她跳舞,跳得如此好,分明是別有目的。
想通了這一點,陳三爺很快就安心下來,“你倒是說說,你待如何?”至於,她的身份問題,過後,他自然會讓人去確認一番。
秋桐淡淡一笑,“陳三爺要我在繁花閣登臺表演,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們得約法三章。”
陳三爺看了眼沈大,同樣看到沈大一臉吃驚,這自古以來,到青樓賣笑的妓、戶哪個不是聽從青樓的安排!
“你說說看!”陳三爺覺得,她確實有那個資本,吃穿用度的待遇等級他完全可以給她提一提。
秋桐整理了一下思路,在於媽媽欲言又止的糾結中,在沈大見鬼般的驚愕中,以及陳三爺的沉默中不間斷地羅列了七條:
第一,我在你們繁花閣唱什麼歌,跳什麼舞蹈,你們繁花閣可以推薦,但是,決定權在我,你們不可以強行安排決定,任何臨時修改表演專案必須徵求我的同意。
第二,表演的時候,穿的一切衣服配飾,妝容問題由我自主決定,但是所有服裝經費由你們繁花閣負責。表演所需要的道具,場景佈置由繁花閣自費。
第三,除了常規的表演外,我不陪同繁花閣的任何客人喝酒,玩樂,出遊等額外服務。我就只單純表演唱歌跳舞。
第四,不僅不陪客人,就是繁花閣的老闆您在內,也無權要求我做除了約定的表演外的任何服務。
第五,除了表演的時間外,其餘的非表演時間,是我的個人自由時間,繁花閣無權約束我的行動自有。
第六,在繁花閣,繁花閣有責任負責我的人身安全,如果遇到客人騷擾,繁花閣有義務出面阻止。
第七,我每個月在繁花閣表演的次數只有三次,時間就安排在每個月的初,中,下旬,具體時間由繁花閣決定,但是繁花閣有義務通知我。
於媽媽立在陳三爺身後,幾乎石化。在繁花閣這麼多年,頭一遭遇到這樣的事情,這樣的事情便是其他青樓應該也從來沒有碰過這般奇葩吧!這個小丫頭把他們的繁花閣當成什麼了,三爺要是能答應,以後她就喊這小丫頭祖宗。
果然,就見沉三爺默了一陣,竟然笑了,“還有什麼要求,不如一起說了,什麼第八,第九,第十的。”
沈大不可置信看著陳三爺,據他所知,陳三爺可不是這麼好說話的人,特別對他繁花閣內的女子。
“三——三爺?”於媽媽聲音都有些破碎了,她,她以後要喊眼前著小丫頭祖宗了!
秋桐想了想,倒是十分配合陳三爺的,“既然陳三爺如此厚愛,我就再補充三條,”,
第八,關於我的住宿問題,繁花閣需要給我提供一處安靜,舒適的地方。
第九,繁花閣內,包括陳三爺都不允許打罵我,需要保障我的人權。但凡,我受到繁花閣的任何打罵行為,繁花閣需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第十,針對我的表演,繁花閣有支付表演費用的義務。
“暫時就這些!”秋桐說完,仍是面帶淡淡笑意看著陳三爺。
什麼叫做暫時就這些了!
再次靜默了片刻,陳三爺氣笑出聲,“笑話,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話!你以為繁花閣是什麼地方,還是你認為你自己是什麼人!”
“就是,就是,給點顏色就開起大染坊了——”於媽媽隨後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