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沈建珍的發家路(第1/2 頁)
張紅英想了想,前世沈建珍是怎麼變有錢人的呢?
她讀書讀的好,又趕上最後分配工作。分了個好工作,一畢業就是高工資。她一個月工資九百多,社會上普通人工資是三到四百。
但是沈建珍還說,有些地方工資要三千多呢,大城市裡更高。
以前大家提起張紅英,就是誇。提起沈建珍,就是笑。但是自從沈建珍拿了工資,一個月工資超過張紅英半年後,別人就開始誇沈建珍了。
沈大林估計以前家裡太窮,受盡了奚落,就不免要拿沈建珍出來炫耀,好像能揚眉吐氣一般。
沈建珍的很多事,都是沈大林吹牛的時候說出來的。
據沈大林說,沈建珍拿到工資,除了供弟弟讀書,吃住在食堂、宿舍,第一年工資省下來就買了套集資建房。
一套房子三四萬,雖然很小,但是地段好。而且單位給擔保貸款。
沈大林邊打麻將邊吹牛:“照理來說,女兒買房子,我們做爺孃的總要支援一點。但是我們建珍說不要,她要靠自己,還要讓我們過上好日子。”
其實張紅英知道不是這樣的。
工作半年,九百塊錢一個月工資的沈建珍,存了五千六下來。錢拿回家,把存摺給沈大林的時候,沈大林的眼睛裡是淚花閃閃的。
但是那筆錢,只夠他們家還清大隊裡的欠款。
第二年剛剛回去工作,吳小紅給沈建珍打電話,問她有沒有三萬塊錢。村裡有人在集資,三分利息。相當於年息30%。
沈建珍氣的和她媽大吵一架:“你以為我在搶銀行還是做賊骨頭?還是在印鈔票?
我一個月工資不到一千塊錢,自己只花一百,剩下的全給你了,你還找我要三萬,要麼我去把自己賣了給你錢。”
叫沈建珍生氣的,不是吳小紅要錢,而是她為了賺利息而要錢。
為了避免吳小紅再要錢,所以她才下定決心買了房子。
那個時候的按揭貸款,沒有二十年三十年的,都是最多五年期的貸款。還好他們單位工資高,銀行能批出來。也不需要首付,全套房子都是貸款。
用了四年時間還清貸款後,她就辭職去了北京。房子也賣了,當然價格已經漲到了十幾萬。
據張紅英判斷,剛開始沈建珍還是願意回老家工作的,但是,家裡時不時的要錢,給她搞煩了。而且單位裡全是各種有裙帶關係的人。幹活輪得到她 ,好處輪不到她。
年輕女員工,有幹部身份,收入高,人老實本分,還有點呆。雖然不算好看,但是,從經濟上來看,無疑是最好的結婚物件。
沈建珍其實也無可無不可。物件是肯定要找的,但是,能不能不要給介紹歪瓜裂棗?她相親都不知道被迫相了多少次,沒有看的上的,反而把人緣搞糟了。
所以辭職,也是沒辦法。
北京據沈建珍說,就是高工資的地方。蘇州工業園區建好的時候,聽說工資有一兩千一個月。而北京,三四千穩穩的。
沈建珍又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十幾萬做首付再買了房子。那個時候流行零首付買房,三萬首付買房。聽說有的地方買房還送戶口,只不過叫藍印戶口。
沈建珍膽子肥,一下子買了三套房子。九萬首付,剩下的幾萬只夠付律師費、外地人購房審批費、契稅等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的。
幸好買的是現房,一套房子房貸差不多三千塊,出租能租兩千五。
沈建珍三套房子出租了兩套,自己再貼一點,三套房子供起來完全沒有壓力。
不過沈建珍婚事不順,到了三十歲,房子有了三套,物件一個沒談過。
自己長的普通,物件卻想找個帥的。
零二、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