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人人平等的時代(第1/2 頁)
安達和劉伯溫商量,基本上達成一致看法。堅決打擊壟斷集團和人員,堅決不允許個別人,富有,個別人特別富有,就會產生不公平。於是開始在政策上調整。
1、稅收政策調整
累進稅制:建立嚴格的累進稅制是平衡財富的重要手段。對高收入群體和擁有鉅額財富的財團徵收高額的所得稅、財產稅等。例如,對於收入極高的個人,其邊際稅率可以達到 70% - 90%,這樣隨著收入的增加,納稅比例也大幅上升。對於財團的鉅額資產,如房地產、金融資產等徵收相應的財產稅,防止財富過度集中。
奢侈稅:對奢侈品消費和高階服務徵收奢侈稅。比如,對於豪華遊艇、私人飛機、高檔珠寶等奢侈品的購買徵收高額稅款,使得富者在進行過度奢侈消費時付出更高的成本,同時這些稅收可以用於社會福利和公共設施建設。
2、反壟斷與公平競爭法規
反壟斷調查與制裁:加強反壟斷監管力度,對形成壟斷地位的財團和企業進行嚴格的調查。如果發現它們透過不正當手段限制競爭,如操縱市場價格、排擠競爭對手等,對其進行嚴厲的制裁,包括鉅額罰款、拆分企業等措施。例如,一旦發現某個財團在某個行業中佔據主導地位並濫用權力,就強制將其拆分成幾個獨立的企業,以促進市場的公平競爭。
公平競爭法規宣傳與監督:廣泛宣傳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提高企業和公眾的法律意識。同時,建立健全的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各界舉報不正當競爭行為。對舉報人給予豐厚的獎勵,並且保護舉報人的隱私和安全。
3、金融監管與財富透明度
金融交易監管: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限制金融投機行為。對於高頻交易、內幕交易等不正當金融操作進行嚴格打擊。要求金融機構對大額交易進行詳細記錄和報告,追蹤資金的流向,防止財富透過非法金融手段過度集中。
財富公開制度:建立強制的財富公開制度,要求高淨值個人和大型財團定期公開其資產、收入和財務狀況。這些資訊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對於隱瞞或虛報財富資訊的行為,給予嚴厲的法律制裁。
4、社會福利與公共資源分配
普惠性福利政策:實施普惠性的社會福利政策,如全民醫療保障、免費教育、住房保障等。這些福利政策不以財富為區分標準,確保每個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減少因經濟差距導致的不平等。
公共資源公平分配:在公共資源的分配上,如土地出讓、政府專案招標等,採用公平公正的分配方式。可以透過抽籤、公平競爭等方式,避免資源被少數富人和財團壟斷。例如,在土地出讓過程中,制定嚴格的規則,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都有公平的機會參與競拍。
5、教育與機會平等
教育公平化:大力發展教育事業,確保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在各個地區建設高質量的學校,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同時,對於貧困家庭的學生提供更多的資助,如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等,使他們能夠接受高等教育,增加透過自身努力改變命運的機會。
職業培訓與就業機會平等:開展廣泛的職業培訓專案,提高勞動者的技能水平。在就業市場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保證招聘過程的公平公正。透過這些措施,使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獲得收入,減少財富差距的產生。
6、人員清除。清除掉個自私自利,危害人的人。惡人不除,就是對好人最大的惡。
安達看看自己的幾百億的壽命。索性就對最近的一個系統人,發動偷襲。
10秒鐘鎖定,開啟時空通道,瞬間進入空間。
系統提示:“42號系統人。”此時42號正在,演繹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