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朕之功,何在?(第1/2 頁)
何以見得,秦強於六國?
趙泗略微沉吟。
“秦強於六國者五也,曰耕,曰戰,曰吏,曰法!曰君!”
趙泗沉吟片刻開口道:“七國,無一不知道耕乃國之重事!”
“但我讀商君書,七國之中,唯秦以賞罰約束百姓,耕多得爵,耕少受罰,推廣耕牛犁具,便是耕牛照顧是否得當,體型是否健壯,都要於鄉里之間評鑑,以耕種多少考核官吏,一體上下,賞罰分明。”
“七國,亦無一不知戰乃國之重事!我讀商君書,方知原來秦國並非首推軍功爵之國,魏國李悝主張“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方有魏國之霸業!
楚國吳起倡導,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滅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循功勞,視次第,故楚能霸天下。
齊國、燕國也都推行明爵祿、無功不當封。
各國先於秦推行軍功爵制度,各成一番霸業,最後卻都不能維持,反倒唯有秦國能一統天下,覆滅六國。”
“耕戰六國皆以為重,唯秦一統,我認為,蓋因為秦強於君,強於吏,強於法!”
“秦國罰重,六國罰輕,秦國賞輕,六國賞重。
可秦國罰重,庶民重臣一視同仁。不會多上一分!六國罰輕,貴族輕而庶民重。
秦國賞輕,庶民功勞亦不會少上半分,六國賞重,卻是貴族重而庶民輕。
秦以首論功,三日不能論功,當地縣吏就要受到責問,七日不能論功就要受到責罰,六國亦有軍功爵制,可殺敵以後,功勞或被侵吞,或遲遲不能發放。蓋因為秦國吏清法明,雖重罰輕賞,但黎庶亦分毫不少。”
“而六國,並非無雄主,雄主在位,能臣輔佐,六國先後皆有霸業。
但雄主之後,亦有昏君,唯秦代代雄主,六國只求割據霸業,唯有秦君以求一統,故秦勝六國亦勝在君。”趙泗發出了自己的看法。
這些日子讀書並非沒有收穫。趙泗對這個時代已經有了一點自己的認知。
秦國,邊陲之國也!
耕戰之重,也並非秦國最先。
秦朝先天條件並不是很好,六國很早之前就相繼提出過重耕重戰的軍功爵制度,並非是商鞅變法以後才出現。
六國也先後因為變法吃到過紅利,成就過一番霸業,秦國絕非先驅。
秦國玩的這一套,其實也是前人之惠,但為何唯有秦國並不是成就一番霸業,而是一統天下?
趙泗認為,問題就出在吏,法,君上面。
首先秦朝對於律法的普及不遺餘力。
其次秦朝的吏員隊伍龐大而且業務能力熟練。
最後就是秦朝的君王能夠不遺餘力的貫徹。
不管是軍功爵也好,還是律法也好,能夠落在實處才是真的。
六國在亡國的時候依舊有論功行賞的條例,但是並不能落在實處,侵佔功勞,拖延論功,基本上名存實亡。
只有吏員素質夠高,業務能力夠熟練,律法普及的夠好,法律條文足夠明朗,君王不遺餘力的貫徹,才能夠完美的達成。
“秦國之法,並非什麼新鮮東西,商君重耕重戰,集六國之大成,秦國變法,亦是效六國之變法。
為何秦國能夠一統天下,而六國只能有幾十年的霸業。
為何秦國可以效仿六國,六國卻無法效仿秦國?”趙泗沉吟。
“六國變法,人亡政息罷了……
唯秦國變法,商君雖故,秦法卻未息!六國變法,不過是割開外皮換了一副皮囊,能夠年輕一時,幾十年以後依舊要老去,唯有秦國變法,是割開皮肉,剜了五臟六腑,深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