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八十萬一首歌!(第1/2 頁)
第十七章:八十萬一首歌!
此時,林怡心裡絕對是非常意外的。
比較她怎麼也沒想到,居然有人會主動來找自己邀歌。
尤其是對方居然還是黃奇凱這種級別的藝人。
上來就開出八十萬的高價,歌曲質量好點還能再加錢?
這就讓林怡沒法拒絕了。
畢竟和誰過不去,也別和錢過不去啊!
想都沒想,她立刻就答應了下來。
“沒問題!”
“老闆……不對,黃老師,咱們這個錢什麼時候到賬?”
“我現在就寫,預計最晚明天就能把歌寫好!”
一番話說完。
這下輪到黃奇凱有些懵了。
答應得這麼果斷?
而且,最晚明天就能把歌寫好?
好歹他也是圈內專業的音樂人,寫一首歌的時間要多久,他還是瞭解的。
正常來說,寫一首歌的時間需要七到十五天左右。
而邀歌的話,最少都得半個月起步。
原因很簡單,相比起正常寫歌,為其他歌手專門寫歌的難度還是高了不少的。
原本黃奇凱都做好等上半個月時間的打算了。
林怡倒好。
最晚明天寫完?
這速度,未免有些過分了吧。
其實黃奇凱也是看了昨天的《華夏夢之聲》節目,才會萌生出找林怡邀歌的想法。
或許《嘴巴嘟嘟》這首歌的質量不咋地。
但圈內知名作曲人方思敏的點評,他可是聽到了的。
林怡的作曲水平並不低!
如果不是故意寫這種土味歌曲的話,她算得上是個優秀的音樂人!
而黃奇凱這段時間裡,正好處於事業低谷期。
由於長期沒有推出新作,粉絲活躍度一直在下滑。
他也想推出新作啊!
可他一個小鮮肉,讓他自己寫歌他是寫不來的。
讓他找人邀歌吧,像是方思敏這種大佬,他又出不起那麼多錢。
而像是其他不怎麼出名的作曲人,又沒必要。
花幾十萬去創作首質量並不怎麼高的歌,圖個什麼?
是錢多得沒地方花?
黃奇凱也不是傻子,思來想去,他才做出了這個決定。
乾脆搏一搏!
就賭林怡如方思敏所說,是個優秀的作曲人,只不過迫於無奈,才寫出《嘴巴嘟嘟》這種土味歌曲的。
這樣一來,雖然風險特別的高,但同樣的,收益也很高。
對現在的黃奇凱來說,他也只有這條路能走了。
只是……
現在看來,林怡好像不怎麼靠譜啊。
一天時間就能寫出歌,這是正常人的作曲速度嗎?
“黃老師你放心,只要錢給夠,質量絕對嘎嘎的棒!”林怡見錢眼開,又補充道。
到手的生意可不能這麼溜了!
林怡不給劉雅雯寫質量好的歌,那是因為對方不配!
黃奇凱就不同了。
人家是給了錢的!
白花花的銀子!
兩世為人,早就讓林怡的心理成熟無比。
在娛樂圈這種是非之地,什麼都是假的,只有名氣和白花花的銀子才是真的!
這單生意只要幹成了,且不說那八十萬的事情,人家黃奇凱在圈內幫她宣傳幾句,帶來的利益也是數不清的啊!
“好,那就這樣吧,錢我現在讓人給您打過去,就不再打擾您了。”
兩人又互相交流了幾句。
緊接著,也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