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春秋大義”(第1/3 頁)
第99章 “春秋大義”
有道是:國之大事,唯祀與戎。
祭祀這等國之大事,繁文縟節甚重,極為複雜繁瑣。
而戰爭亦如是,規矩同樣頗多。
春秋時期,禮樂還未徹底崩壞,諸侯們還都講究一個周禮。
周天子雖已沒落,但仍是天下共主。
正因如此,管仲輔佐齊桓公搞了一個“尊王攘夷”,讓齊桓公九合諸侯,成為春秋首霸。
那時候打仗也要遵循著一定的禮儀。
比如,一個最為經典的便是:
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在春秋時期,開戰之前,國家都需要派出使者去代表國君去交代交戰的理由。
因此,使者當時代表的就是國君的顏面,殺了使者就等同於打臉國君,是莫大的侮辱。
只不過,這句話傳到後世,慢慢淪為一句空話。
甚至還有斬使以揚威的。
說到派遣使者告訴開戰理由,這又是另一個戰場“禮儀”了。
那便是:師出有名。
需知,打仗不是你想打就能打的,你得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開戰。
“我蠻夷也”不算。
舉個例子,在《燭之武退秦師》一文中,第一句話便是晉國和秦國攻打鄭國的理由。
也就是師出的那個“名”。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
晉文公和秦穆公攻打鄭國,是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
當年晉文公重耳流亡在外,來到鄭國,鄭國對其無禮。
到最後,是秦穆公幫助重耳回到晉國,使之登上國君之位。
因此,還誕生出一個成語。
那便是“秦晉之好”。
好吧,其實“秦晉之好”並不是從秦穆公和晉文公開始的。
而是從秦穆公與晉文公之父晉獻公開始的。
晉獻公將自己的女兒穆姬嫁給了秦穆公。
而之後,秦穆公又將自己的女兒懷嬴嫁給了晉文公。
這個關係怎麼說呢。
從穆姬這邊論,秦穆公是晉文公的姐夫,晉文公是秦穆公的小舅子。
而從懷嬴這邊來說,晉文公就是秦穆公的女婿,而秦穆公就是晉文公的岳父。
關係有點亂。
反正自此以後,秦晉兩國國關係極好。
你看攻打鄭國都一起來。
秦晉之好,慢慢也變成了指代兩家聯姻。
所以說,你若是跟你的兄弟關係極好,那可千萬不能用“秦晉之好”這個詞來形容你們的關係。
否則的話……就暴露了……
而“貳於楚”的意思,則是說鄭國在從屬晉國的同時又從屬楚國。
也就是牆頭草的意思。
這個鄭國又曾對晉無禮,又騎牆,所以晉國喊來秦國一起圍攻鄭國。
這便是“師出有名”。
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必成。
若是師出無名,那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除了師出有名外,在開戰之前還要下戰書。
兩國約定開戰的地點啊、時間啊之類的。
不能搞偷襲。
而一般約定的地點,都是在兩國的邊疆地帶。
因為像這些地方都人煙稀少,也不會破壞農作物。
故而,戰場也被稱之為“疆場”。
這是在開戰前的規矩。
那開戰時的“禮儀”呢?
那便是在兩軍交戰時,要佈陣交鋒,不可趁虛而入。
即兩軍交戰前,必須擺好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