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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春秋大義”(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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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春秋大義”

有道是:國之大事,唯祀與戎。

祭祀這等國之大事,繁文縟節甚重,極為複雜繁瑣。

而戰爭亦如是,規矩同樣頗多。

春秋時期,禮樂還未徹底崩壞,諸侯們還都講究一個周禮。

周天子雖已沒落,但仍是天下共主。

正因如此,管仲輔佐齊桓公搞了一個“尊王攘夷”,讓齊桓公九合諸侯,成為春秋首霸。

那時候打仗也要遵循著一定的禮儀。

比如,一個最為經典的便是:

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在春秋時期,開戰之前,國家都需要派出使者去代表國君去交代交戰的理由。

因此,使者當時代表的就是國君的顏面,殺了使者就等同於打臉國君,是莫大的侮辱。

只不過,這句話傳到後世,慢慢淪為一句空話。

甚至還有斬使以揚威的。

說到派遣使者告訴開戰理由,這又是另一個戰場“禮儀”了。

那便是:師出有名。

需知,打仗不是你想打就能打的,你得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開戰。

“我蠻夷也”不算。

舉個例子,在《燭之武退秦師》一文中,第一句話便是晉國和秦國攻打鄭國的理由。

也就是師出的那個“名”。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

晉文公和秦穆公攻打鄭國,是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

當年晉文公重耳流亡在外,來到鄭國,鄭國對其無禮。

到最後,是秦穆公幫助重耳回到晉國,使之登上國君之位。

因此,還誕生出一個成語。

那便是“秦晉之好”。

好吧,其實“秦晉之好”並不是從秦穆公和晉文公開始的。

而是從秦穆公與晉文公之父晉獻公開始的。

晉獻公將自己的女兒穆姬嫁給了秦穆公。

而之後,秦穆公又將自己的女兒懷嬴嫁給了晉文公。

這個關係怎麼說呢。

從穆姬這邊論,秦穆公是晉文公的姐夫,晉文公是秦穆公的小舅子。

而從懷嬴這邊來說,晉文公就是秦穆公的女婿,而秦穆公就是晉文公的岳父。

關係有點亂。

反正自此以後,秦晉兩國國關係極好。

你看攻打鄭國都一起來。

秦晉之好,慢慢也變成了指代兩家聯姻。

所以說,你若是跟你的兄弟關係極好,那可千萬不能用“秦晉之好”這個詞來形容你們的關係。

否則的話……就暴露了……

而“貳於楚”的意思,則是說鄭國在從屬晉國的同時又從屬楚國。

也就是牆頭草的意思。

這個鄭國又曾對晉無禮,又騎牆,所以晉國喊來秦國一起圍攻鄭國。

這便是“師出有名”。

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必成。

若是師出無名,那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除了師出有名外,在開戰之前還要下戰書。

兩國約定開戰的地點啊、時間啊之類的。

不能搞偷襲。

而一般約定的地點,都是在兩國的邊疆地帶。

因為像這些地方都人煙稀少,也不會破壞農作物。

故而,戰場也被稱之為“疆場”。

這是在開戰前的規矩。

那開戰時的“禮儀”呢?

那便是在兩軍交戰時,要佈陣交鋒,不可趁虛而入。

即兩軍交戰前,必須擺好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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