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六)五婚(第1/3 頁)
那兩位女警察分別坐在了男警察的兩側,左側的女警察開口說道:“谷玉珍,現在開始提審你,你要講實話,講真話,如實的配合我們的提問。”
她:“嗯,了一聲。”
問:“你叫什麼名字?”
答:“谷玉珍。”
問:“出生年月日,現住址?”
答:“1963年7月14日,河套原鐵路青年點。”
問:“你知道為啥你被捕嗎?”
答:“因為殺人。”
問:“殺誰?”
答:“殺張大根。”
問:“你倆相識嗎?”
答:“相識,是我愛人的獄友,幫我家幹過活,吃過幾次飯。”
問:“你倆沒有別的關係嗎?”
答:“沒有。”
問:“為什麼殺他?”
答:“他上我家拽我家門,後來別開了,用手摟住我脖子,我就用刀捅了他。”
問:“你怎麼知道他是張大根?”
答:“之前他打了兩遍電話,說他是張大根。”
問:“他說什麼了?”
答:“他說我愛人不在家,讓我陪陪他。”
問:“你說什麼啦?”
答:“罵他不要臉。”
問:“殺死他了嗎?”
答:“不太清楚,躺在大門口不動了。”
問:“你捅他幾刀?”
答:“記不清了,可能是兩刀。”
問:“用什麼刀?”
答:“剔骨刀。”
問:“刀是怎麼拿來的?”
答:“刀就放在窗臺上,我隨手就拿來了。”
問:“刀是幹什麼用的?”
答:“平時就是日常用刀,用完了就放在窗臺上。”
停止了一會兒,三位警察交頭接耳的議論著,又進行了第二遍審問,她又回答了一遍。
那位男警察站了起來,表情嚴肅,說話相當尖刻:“谷玉珍你好好想想,考慮考慮,據我們掌握的,你很多地方根本就沒講實話。”
足足的有四個小時吧!由那位男警察審問,提問很嚴厲,還很尖刻,還和他轉了腦力設了很多圈套引她往裡鑽,但也真的沒有什麼事兒,她自己也忘記當時是提前把刀握在手裡想捅人了,現場時嚇的不知道刀是咋拿了,只認為平時刀就放在窗臺上,隨手拿起就捅了張大根,這一點對她案子的定性起到了至關重要作用。
事實也就是這樣,她每次回答都是一致的,也就停止了審問。
還是那名女警察:“谷玉珍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如你認為對就請簽字吧!”她在審訊書籤上了以上看過,“對。”寫上了谷玉珍的名字,還按上了手印。
又把她押回了監室,但沒有給她戴手銬,回到了監室,那五位獄友就圍了過來,都異口同聲的說她死不了了,她也犯起了尋思,自己真的死不了了嗎?難道張大根沒有死?
今年春節期間,李銳戈又像往年一樣去看望滕老師,滕老師對他說道:“我今年就離休了,離休前給你做進一步安排。李銳戈並沒有往心裡去,以為只是閒談的意外話題,可他並沒有想到的是事實,而且來的太快了。省級組織直接調轉,任命李銳戈為蘭河區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可謂一步跨入省城,連升三級。
他剛上任伊始,蘭河區剛從建制上撤縣設區,他分管的公檢法司正處在機構撤拼和調整。公安局的工作,大部分依賴各分管的副局長,但大案他還是親自過問的。上午和各副局長開過會,下午準備參加大案分析會,親自聽一下這個月發生的大案。
下午,作為公安局的一把手,理所當然的坐在橢圓桌主位上,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