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賣肉(第1/2 頁)
這隻母豬的體重不輕,李凌雲估計至少在兩百五十斤以上。兩人一路提著下山,中間不曾停歇。
到了山腳下,趙文武感覺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凌雲哥,咱歇歇,歇歇再走,我快累死了。”
李凌雲將停下腳步,將野豬扔在地上,說道:“待會兒咱將野豬抬到村子西面的路邊,然後你去套你家的牛車,趁著天還早,咱將這兩隻野豬拉到鎮上賣了去。”
趙文武不解道:“咱不抬回家嗎?”
兩隻野豬哎,抬回去多風光啊,不得饞壞村裡那些小子?
李凌雲瞥他一眼。
這小子什麼想法他能不知道?十四五歲正是想炫耀的年紀,打到這麼大的獵物可不就想炫耀一番?
可這事兒二十六歲的李凌雲幹不出來。不是不想裝一下,但裝一下的代價就是到手的獵物要飛了。
他戲謔道:“你的意思是,咱將獵物分給村裡人?”
這兩隻野豬是他們在山上獵的,而那山屬於村裡。
平時挖點野菜或者採點野蘑啥的,沒人跟你計較,但若讓人知道你在山上有了大收穫,那還不得追到你家來分利益?
不是李凌雲將村民想的如此市儈,實在是這種事兒吧,它有前車之鑑。
幾年前程獵戶還活著的時候,經常獵一些野兔野雞什麼的帶回家,那時雖然有人眼紅,但也沒說什麼,畢竟是人家冒著生命危險上山打的獵物。
可有一次獵戶獵了一頭黑熊崽,下山的時候被人看見了,當天就有人追到他家,說北山是屬於全村人的,他獵到的黑熊也應該是村集體的財產,讓他把獵物交出來。
程獵戶自然不肯,便和村裡人起了爭執,十幾個年輕人圍在獵戶家門口不讓他出門。
還是趙清河出面,做主賣了黑熊崽,給獵戶分了三十兩,剩下的一百兩被全村人瓜分了。
因為那隻黑熊崽,程獵戶最終命喪熊口,他媳婦傷心過度,帶著孩子離開了清泉村。
野豬雖然比不上黑熊,賣不了大價錢,但是它肉多啊,兩隻豬加起來有三百斤了,全村分的話,一家分個七八斤肉不成問題,那些村民能忍住不上門討要豬肉?
趙文武顯然也想到了帶著野豬回村的後果,立刻將頭搖的像撥浪鼓。
開玩笑,這兩隻豬是他凌雲哥的戰利品,憑什麼要分給其他人?
有本事他們自己上山去獵唄,山上還有一隻更加龐大的野豬呢。
“行了,走吧,待會兒你去趕車時跟你嫂子說一聲,就說我要去一趟鎮上,晚一點回來,讓她不要擔心。”
“知道了知道了,你放心,我不會告訴她,你具體幹什麼去了。”
娶了媳婦真麻煩,得時刻報備自己的行蹤不說,還得想辦法瞞著對方,不讓她知道自己遇到了怎樣的危險。
他以後娶了媳婦定不會這麼慣著她。
兩人抬著野豬,走到四下無人的地方,這才穿過田埂,將野豬抬到了路邊的渠溝裡。
趙文武回家趕車。
李凌雲將揹簍裡的野豬抬出來,開始解剖。
野豬死了要及時將內臟取出來,不然時間長了肉會被捂臭。
解剖起來很簡單,拿刀把野豬的肚子劃開,把內臟取出來就行了。
取出來的內臟裝進揹簍裡,李凌雲提著去河邊,將腸肚裡的糞便清洗了一下,又將心肝肺上的血跡都清洗乾淨,裝進洗淨的揹簍裡,藏到了渠溝。
處理完內臟,他開始割草。
這會兒太陽已經西斜,去鎮子上買東西或者賣東西的人過不了多久就會回來,若在半路上碰上面,也不好解釋野豬的由來。
倒不如直接拿草蓋住,能省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