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遊戲規則(第1/2 頁)
“汗……抄襲就抄襲唄,講的這高階幹嘛,反正我是無所謂,不會怕,既然有錢賺,我一定全力以赴。”
“你才抄襲呢?”夢瑤翻了翻白眼說道。
“呵呵,別說這些沒用的,遊戲規則是啥?”
“第一關有三十二組,分佈全國各地,每組嘉賓挑選搭檔,搭檔可以是任何人,選定搭檔後,節目組會告知你去搭檔所在地集合,靠自己掙夠至少兩萬塊作為抵達下一站的路費。
“還有什麼?”
夢瑤拿了張紙仔細讀起來。
“第一,48小時內湊夠路費,遊戲期間所有花費由嘉賓自理。
“自理?也就是除了2萬塊的路費,我們還得掙自己的生活費咯!”我皺了皺眉頭。
“接下來呢?”
“第二,節目組派出一個二十人的追擊隊伍,被抓住即視為淘汰。
第三,嘉賓被路人認出,所在具體位置會立即更新給追擊者,除此之外每隔一小時,會更新嘉賓所在位置給追擊者,範圍在五公里。”
“第四,參賽者初始資金為零,個人攜帶資金和何東西不能兌現錢款,也就是咱們的錢不能用,一旦發現作弊,取消遊戲資格。
“第五,所有參賽者……”
我一聽夢瑤還打算接著往下念不由得頭大起來。
“停,停,停,停,停!你這慢條斯理念下去,黃花菜都涼了!雖然是上電視的節目,形象重要,但你能不能別裝夾子了,我雞皮疙瘩出來了!”
“淺陌……你這人嘴這麼毒的嗎!再說了,還不是因為你不接電話!”夢瑤有些氣急,漂亮的臉蛋羞的通紅。
“別墨跡了,還有多少條?”我有些心虛打岔道。
“呃……大概還有十多條吧……”
“給我自己看!”
我搶過紙條仔仔細細的看了五分鐘,終於是搞明白了一些。
“你們碰面到現在,已經過了45分鐘,離追擊隊行動還有15分鐘,你們離遊戲結束還剩47小時15分鐘。”
“這就開始了?我東西還在賓館沒有收呢?”
“這是你的事!”一個冷冷的聲音傳來。
“我套你猴子!”
心中不滿歸不滿,但我也毫無辦法。
夢瑤有些六神無主。
“走,先離開這!”看著周圍人群都朝這投來好奇的目光,我毫不猶豫的拉走夢瑤。
“哎呦你慢點,我這鞋子走不快。”
“那先把咱倆的鞋子換了,你這高跟鞋和我這拖鞋不適合跑路。”
“去哪?”
“你這鞋子是奢侈品嗎?”
“淺陌,到底有沒有看規則?自己的東西只有使用權。”夢瑤知道我的意思,立刻朝我吼道。
“賣了錢作為咱倆吃穿住行的資金也不行?”
“不行……”
“哦,那就可惜了!”我聳聳肩。
“哎,我真的是頭大,怎麼選了你這個搭檔。”
“對哦,你為什麼選我?”我揶揄道。
“還不是我鬼迷心竅看上”
“嘿,你倒是說啊,話說一半給你卡這了?”
“呃我這不是看你救我一命想帶你發財嗎?哼!”
“那算了,我在你這發不了財,要不我不玩了!等著他們來抓吧!”
“淺陌你”
“我怎麼了?”
”火車墜崖那晚你可是果敢勇猛,才智超群啊,怎麼今日一見變成了潑皮無賴,不會是沒什麼實力的膽小鬼吧?“
“嘿,說誰呢?”我有些不服氣。
“說你,說你,就說你無賴陌,賴皮陌……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