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下鄉的是譚媛(第1/1 頁)
下鄉的名單晚上宣佈,譚媛一大早就按照約定好的來到街道辦。
李秀芳早就帶著兒子林帥站在門口等著,看到譚媛迫不及待的拉著她去辦手續。
“李阿姨,我這個補貼是隻能領到十八歲成年嗎?”
上輩子的時候,她下鄉沒多久就滿了十八歲,趙家人寫信告訴她,補貼已經沒有了,讓她想辦法在鄉下買糧寄回城,說是可以寄錢。
可是他們就最開始的一次寄過錢,後來一直以趙耀祖大了,談了個物件要三轉一響三十六條腿做彩禮,還有五百塊 ,就以這個事情作為藉口,再也沒有給譚媛寄過錢。
那會的譚媛一直深信不疑,但是現在,她還是多嘴問了一句。
“沒有啊,我沒聽說過,這個補貼你可以一直領。”
這是國家單獨給的,譚媛可以一直領到她死的那一天。
好吧,這下子譚媛的心徹底死了,死得透透的。
有身份,戶口證明,譚媛順利的將手續辦完,三人再一起騎車去了趟菸草廠。
菸草廠的入職證明早就已經發給譚媛,只要她願意,隨時可以過來上班。
想起這事譚媛就後悔,上輩子高中畢業之後,趙家人說是她學習辛苦,讓她在家多耍一段時間,所以才沒有提前入職,結果就讓趙家人鑽了空子。
她要是早點來辦入職,哪裡輪得到別人算計!
不過好在她現在重生了,這工作能賣五百塊錢也不算太虧。
李秀芳將譚媛送回街道辦,她就請了一上午的假,還得回去上班呢。
“媛媛,你到了地方給我來封信,我把地址給你改了,到時候東西就直接寄過去。”
她拉著譚媛的手再三保證。
這些東西都是國家給烈士遺孤的,就算再給她十個膽子也不敢在這裡頭動手腳。
全是十塊錢一張的大團結,再加上這個月的補貼,整整一千五百零三十塊錢,一個信封都裝不下,這要是帶著去下鄉,那未必也太顯眼了些。
留下三十以備不時之需,剩下的一千五她全都存成進銀行。
回家之後將存根條縫進衣服的隔層裡面,確保搜不出來之後譚媛才放下心。
工廠在不加班的情況下都是下午五點下班,今天是宣佈下鄉名單的大日子,趙家人全都早早的從外邊回來,譚媛注意到,趙央的頭上還帶著一個嶄新的髮卡,看上去不靈不靈的好看極了。
“媛媛,你這麼看著我幹什麼,我臉上是有什麼東西嗎?”
做賊心虛,想到自己跟梁晉的事自己一直瞞得很好,就連家裡人都不知道,譚媛更加不可能知道,她又理直氣壯了些。
“沒,我就是看錶姐你頭上這個髮卡好看,我這好像是第一次看你戴。”
譚媛似笑非笑,按照時間看來,這髮卡確實是她第一次見。
然而上輩子的她已經見過了,就在趙央跟梁晉的結婚照片上。
那張照片上,趙央的頭上就戴著這麼一個髮卡,據說是她跟梁晉的定情信物。
原來不是從梁晉回城之後啊,原來他們兩個人的姦情這麼早就已經開始。
不,沒準比現在更早。
“你這孩子,你要是:()送我下鄉?轉身讓你們無家可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