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投案自首(第1/2 頁)
第四十四章:投案自首
小萃放下了自殺的念頭,她決定等待被槍斃前,能見到他們一面。
她要和他們道別,感謝他們在自己生命中的出現。
她要告訴他們,自己並不後悔所做的一切,只是遺憾不能再陪伴他們。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小萃坐在那裡,靜靜地等待著命運的審判。
她的心中充滿了對親人、朋友的思念和牽掛。
她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但她知道,在這最後的時刻,她要好好地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終於,小萃拿起手機,投案自首。
警察很快來到了現場,看見了小萃。給她戴上了手銬。
小萃又帶著警察來到了“貴足千韻”足療店一零四房間。她向警察說:“全在這兒。”小萃默默地跟著警察被帶上了警車走。
小萃行兇連殺三人的大案,在本地區引起了軒然大波,誰能想到,一個弱女子,竟一夜連殺三個人。
而且其中還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長。這簡直就是一個迷。
大眾不能理解的是,嫌疑犯是怎麼做到的?這要有多大的仇和恨。
自首後的犯罪嫌疑人小萃被警方帶往犯罪現場進行指認。
現場氣氛凝重,警察們嚴肅而專注地進行著偵查工作。
犯罪嫌疑人小萃緩緩地講述著犯罪的經過,每一個細節都與現場的情況相互印證。
警察們仔細勘查現場,收集證據,不放過任何一個蛛絲馬跡。
經過細緻的偵查,警方確定犯罪嫌疑人的交待與現場情況完全一致,證據確鑿。
案件隨即轉到了檢察院。檢察官們以嚴謹的態度和專業的素養對案件進行稽核。
他們仔細審查每一份證據,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洞。
在這個過程中,檢察官們秉持著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了案件的審查工作準確無誤。
經過檢察院的稽核後,案件被上訴至法院。
法院的審判是整個過程中最為關鍵的環節。
按法律規定,小萃可請律師,小萃本身放棄了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力。
但國家司法部門還是為她指定了義務援助律師,請來了專門為弱勢群體辯護的鄭唯民律師。
法庭上,國威高高懸掛在庭審大廳的正上方。
法官和所有工作人依次就位。按審判程式依次進行著庭審流程。
當小萃的辯護律師鄭唯民辯護時,全場鴉雀無聲。
鄭唯民律師,以極其沉重的心情辯護到:
“小萃連殺三個人,達到和實現了她的個人目的,就是報仇!
但是,在這場案件的背後,是不是存著一個讓我們的心情很難平復的現實,小萃為什麼殺人?
從她被因“幫信罪”收押至被審查取證,到移交到檢查院起訴,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轉移至司法局執行“社群矯正”的監外執行。
今天的庭審現場,讓我們講述一下這三個被害人,在這起痛心疾首的事件中,都扮演了什麼角色?
都幹出了什麼事情,哪件事情是國法可容的?是人情可許的?”
鄭律師停頓了一下,接著說:“法官先生,各位旁聽,透過小萃這樁殺人案,我們是否應該冷靜的想一想。
在我們的社會中還有一群廣大的弱勢群體,我們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生存。
在社會地位上,在做人的尊嚴上,在社會應該給他們的本屬於他們的那一分利益上,他們得到了嗎?
他們得到了多少?小萃的悲劇難到不是緣於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