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離婚?(第1/2 頁)
更別說王秋雅這女人又饞又懶,還虛榮心相當強。
別說什麼,那工作是被莫雲超家給連哄帶騙的弄走的。
都是成年人了,別整被人矇騙的一套,說白了不就是這女人嫌棄紡織廠的工作太累,錢又少才不想幹的嗎?
把工作讓出去,啥都不用幹每個月能分一半的報酬多美的事!
只是可惜呀,這還沒到90年呢,這紡織廠就大批次下崗了!
就分不著人家幹活的錢了,再說了都到90年代了,誰還賺那點死工資?
去外面做買賣,幹別的多賺錢呀,他也停薪留職幹過,不過就是幹啥賠啥,還欠了外債!
他老婆這兒實在看不過眼了,才開始開飯店,也邪了門了,他老婆這開飯店是賊掙錢!
甚至都不用他去幫忙,當然他這又回單位上班了,肯定也幫不了忙!
甚至他能又回單位上班,還是他老婆拿錢給開的路呢!
就當時也有很多人追求他老婆的,甚至好幾個港商都看上她了。
可她都不為所動,就堅守我們的婚姻,也不嫌棄我做生意賠錢!
就我這個美麗能幹孝順又忠貞不二的老婆,就被王秋雅這個女人給害成這樣,我能不恨嗎?
那王春生是什麼人?要說第1個老婆有問題,那麼第2個也有問題嗎?然後第3個也有問題嗎?都是被他給活活虐待死的。
雖然死的方式有的時候是難產,有的時候是自殺,然而事實上…
就是王春生太缺德了,導致他第三任老婆死了之後!
他就再也娶不上老婆了,雖然這人後來發展的很好很有錢,但那又怎麼樣?就算是圖錢的拜金女都不跟他。
因為這傢伙把人娶回家是真不給錢,還長期虐待,他還把他一個情人給虐待瘋了!
可最可氣的是這種人…
反正就他重生前就這王春生,這身體還硬朗著呢,還挺有錢的!
後來聽說他還認回了他那個大女兒,這人也真夠缺德的,當初就嫌棄第一任妻子生了女兒,他就把第一任妻子那樣折磨。
那女的爬回家後都癱瘓了,在孃家人精心的照料下,也沒活過一年就生生的死掉了!
可是那女兒也是沒良心的,舅舅們在知道王春生要認女兒的時候氣壞了!表示,這丫頭要是認王春生這父親,他們就和這丫頭斷絕關係!
但王春生狠啊,肯砸錢啊,給這閨女在市中心買了套120平米全款的房!又給買了一輛價值30多萬的車。
而後承諾每個月給女兒1萬塊錢的生活費,並且是真給這種…
女兒就妥協了,一口一個爸的叫的那叫也是一個親熱,完全忘了這親媽是怎麼死的!
也就是王春生這王八蛋,實在是沒女的願意給他生孩子。就連那種撈女都不願意…
不然的話,王春生會認這大閨女?
呵!
但特麼的
拿錢開路是真的好使
舅舅們的養育之恩就比不上那套全款房,和那價值幾十萬的汽車乃至每個月1萬加的零花錢
那大女兒甚至為了表示孝順父親,還讓孩子都改姓王!
關鍵是那女婿也同意,不過錢這玩意兒真好使,這王春生給女兒的孩子們都送去了最好的學校,給請最好的家教。
然後給大量的零花錢,還有就這人缺德是真缺德…
但老了之後是真的會籠絡人心…
並且吧,歲數不是很大,就住上了本市最好的療養院
那些護工給他照顧的特別好
後來聽說他都這個歲數了,還和其中一個不到40歲的護工好了
好吧,他歲數大了倒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