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連春鎮街頭殺人案(第1/3 頁)
就在馬志文四處尋找葉恆時,他卻正獨自躲在小會議室中,透過手機檢視劉廷威發來的案情資訊。
事實上,葉恆的手機並未關機,只是手機卡被他取出,沒有聯網而已。
除此之外,他早在昨天晚上,就跟蘇志成透過氣,讓他今天上午無論如何,也要找個藉口離開市局。
這是他和馬志文之間的事,所以他希望能把蘇志成提前摘出去。
反正蘇志成的父親也在市局,雖然不是刑偵支隊這邊的,但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馬志文若想因這事動蘇志成,事先也要掂量一下。
葉恆就是要透過這件事,給馬志文好好長個記性!
手機中的案情資訊很多,首先是案發現場情況。
2024年11月28日凌晨,一名男子掙扎著走進一家桌球廳求救,桌球廳管理員見他全身是血,趕緊撥打了報警和急救電話。
當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被害人已經死亡,死時背靠在一輛摩托車上。
死者屍體周圍佈滿大面積血跡,腰間掛著一個沒被開啟的腰包,經清點發現裡面現金並未缺失。
該男子被匕首類銳器刺中三刀,會陰部和背部各一刀,最為致命的傷口出現在大腿上。
由於這一刀乃是貫穿傷,所以留下兩個創口,並導致死者動脈被刺破,大量流血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克。
在案發現場,偵查員還找到一張二十元的紙幣,屍體旁還有一個冰櫃和一個煙櫃。
據瞭解,這些都是死者平時擺攤用的工具。
從冰櫃旁噴濺的血跡可以看出,死者就是在這裡遭到襲擊,然後才走到桌球廳求救的。
由於死者腰包未被開啟,所以這張紙幣很有可能是兇手留下的,但因其被鮮血浸泡過,所以想要提取指紋的難度比較大。
此外,偵查員雖在現場提取到好幾個血腳印,但卻並未找到兇器,而這些腳印經過對比後確認,都是死者自己留下的。
除此之外,辦案人員在現場勘驗中,並未提取到有關兇手的腳印或指紋等資訊。
案發後不久,一名女子來到現場並放聲大哭,說自己是死者女友張初蕙,一個多小時前還和死者透過電話,沒想到這麼一會就天人永隔。
……
葉恆皺眉思索起來,腦中不斷勾勒案發現場畫面。
“首先,兇手不是圖財,因為被害人錢財並未丟失。”
“其次,從死者大腿上那道貫穿傷可以看出,兇手力氣較大,應該是個成年男子。”
“結合現場開啟一半的煙櫃門,以及那二十元錢,說明兇手應該是要買菸,或者假裝買菸以接近死者,然後動手殺死死者的。”
……
簡單分析一番後,葉恆接著看後面的資訊,也就是警方的初步調查結果
死者名叫黃家弘,二十八歲,雁衡市連春鎮當地人,表面上是個擺攤賣煙的個體戶,實際上卻是個毒販,因為警方拍到了他進行毒品交易的影片。
他平時出攤的地點,就位於其居住地所在衚衕外的十字路口,一般白天在衚衕外賣煙,晚上很晚才收攤回家。
從案發現場的監控可以看出,案發當天凌晨一點四十分左右,死者開始收攤,並推著煙櫃和冰櫃往回趕。
在這段監控中,警方並未發現可疑人員。
以上,就是本案的基本資料。
葉恆皺眉想了一會,一個問題漸漸在腦中浮現。
“如果這真是一場仇殺,那為何傷口大多集中在死者腿部附近,卻並未出現在胸頸等要害部位?”
“難道說,這根本就不是什麼仇殺,而是一般的街頭鬥毆,或者由於某些恩怨,對方只想教訓一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