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錯錯錯(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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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嘉縣一縣才萬餘戶,十萬人口。
每戶一兩斤消耗的還不足零頭,徐思雨便把鹽引轉賣了。
如今她的轉賣,可不是求人換糧,而是價高者得。
徐思雨留足了常嘉縣下的鹽量,不管她賣給外部的價格多高,常嘉縣的鹽價始終很穩定。
還有糧食,徐莊一年產量支糧、自給之後,餘下一萬三千五百石投市,雖然不足以撼動週記米行的定價,但徐思雨總讓自家的鋪子在糧價上行的時候,放一些出來壓壓價。
因此,她既賺了不少,又得了名聲。
常嘉縣裡,都傳徐家是仁商,徐記的各項生意更好做了。
徐思雨就是在做民心工程。
真正的首富,除了賺錢納稅,還得收攬民心。
徐思雨選了幾個護衛帶在身邊,這段時間,不僅所有的林家人都被她攔在徐家大門之外,連林憶青也只能藉著公事跟她在敞間說上幾句。
“卿卿,都三個月了,搬回屋裡住,好不好?”
林憶青是站在徐思雨這邊的,否則他不會那麼直接的去打擊北宅。
可徐思雨與他娘相處的問題上,他認為徐思雨該禮讓一些。
從結果上看,她娘不是被岳母氣得病了,徐思雨怎麼能因為他的一句“不要記恨,要多體諒。”就鬧得分居,跟他不相往來了。
他們是夫妻,他娘也是她的娘,她那麼孝順徐王氏,難道不應該一視同仁,對他娘也好些?
林憶青直到現在,都沒有明白,徐思雨已經忍了很久了。
林母和林家人都一樣,骨子裡看不起她,說話帶棒,眼神帶刺。
林憶青選擇的人生道理,他們不直面對應,總是愛找到她,來做各種道德綁架。
林憶青自立門戶,娶她住在徐家宅旁,是她的錯;
讓一個文舉人跑商跑出匪氣,是她的錯;
林家人鬧騰軒兒的百日宴,鬧開了是她的錯;
林憶青用家訓清算北宅賬,是她的錯;
她一天天的做什麼,不做什麼都會被林母找到理由指責,都是她的錯。
錯錯錯,最大的錯,就是嫁錯了。
果然,所有的濃情蜜意過後,婚姻的本質都是一地雞毛。
林母可曾想過,或者不願承認,若她兒無意分家,無意娶她,無意教訓北宅,什麼都不會發生。
女人總愛為難女人,可她徐思雨不願如此,她才是委屈的一方,她要體諒誰,才覺得不委屈呢?
徐思雨放下手中的筆,看著這個她腦子一轟,就看上的男人。
其實不差了,就是差一點同理心。
分開住這段時間,徐王氏也常在她耳邊說床頭打架床尾和,夫妻不住在一起,感情淡了就真的收不回了。
徐思雨重新理清她的想法:【心中可以無男人,但不是身邊無男人。】
不管感情還是生理,林憶青仍是她的佳婿,會為她的成就添磚加瓦,他既遞了臺階,那她就下吧。
“阿孃的病好得差不多了,今晚我就帶軒兒搬回去。”
就隔一個院子,林憶青當然知道徐王氏的情景,但此時徐思雨說什麼就是什麼。
……
徐思雨外出往來頻繁了以後,那路上碎得參差不齊的青石和大小不一的溝壑,差點沒把她逼瘋了。
她一直有一個心願——修路。
大禮朝官道的修建都是由朝廷來統籌的,一個縣做不得主。
修好後,路也由朝廷兵部派駐人直接管轄,一縣一府只能管理城牆以內的道路。
徐思雨請洪縣丞代為上書,想由她來往頻繁的和慶府到常嘉縣、常嘉縣到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