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鞋子掉了(第1/2 頁)
姜大明剔著牙,溜溜噠噠走到門口:“誰找老……”對上糰子黑黝黝的大眼睛,粗魯的話截斷在喉嚨,變了話音:“誰找我。”
畢承志注意到這一變化,微微揚了揚眉:“我找你,表弟,許久不見,到一邊聊聊?”
姜大明看向畢承志,不認識,也不是什麼表哥。
但這人通身氣派,不像一般人。
“行。”
沒人的巷子裡,姜大明靠在牆上:“你誰?找我幹什麼?”
畢承志道:“我姓畢,我愛人在公社食堂做會計,現在不想做了,想把工作換出去,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
姜大明來了興致:“換出去?這麼好的工作為什麼想換?為什麼找我?我可是有工作的。”
畢承志道:“我愛人和辦公室主任不對付,被穿小鞋了,不願意繼續做所以想換。
我託人找合適的換工作物件,那人推薦了你,所以我過來問問。”
姜大明更不懂了:“直接換就行了,這麼好的工作,有的是人要,還需要特地找人?不會有什麼陰謀吧?”
畢承志輕笑:“沒有陰謀,只是辦公室主任想把工作留給自己女兒,換工作的人可能仍舊會被刁難。
把這個工作換給一般人,是害人,換給你,應該很合適。
它的缺點就是工作中可能會有麻煩。
但優點卻是輕鬆自在。
整個財務部就你一個人,每天只需要花半個小時就能完成工作,只有發工資和盤賬的時候,可能會忙碌一些,工資比你現在多兩塊錢。
不過,大概沒什麼升職空間。
當然,最重要一點是,那人不痛快了,我們就很痛快。”
這種工作時間,姜大明狠狠心動了。
至於升職,拜託,他就想擺爛。
而且找茬,他混世魔王能怕找茬?他最擅長找茬了。
“這樣,你先跟我說說那個什麼辦公室主任是誰,我去調查調查,合適就和你們換?不合適你們找其他人去。你們是想要我現在的工作嗎?”
畢承志不太確定,還得回家問媳婦:“你儘管調查,至於是用工作換,還是用其他什麼換,等我回去問問,明天這個時間我們還是在這裡見面。”
“行。”姜大明揮揮手走了,想了想又回頭,給糰子塞了一個棒棒糖,擼了把糰子的胖腦袋。
手感真好。
姜大明雖然以前是個混混,但他是個幼崽控,這事少有人知道。
糰子拿著棒棒糖笑眯了眼:“謝謝哥哥,給哥哥吃,”把老頭給她的肉乾遞了一根給姜大明。
姜大明忍不住嘴角上翹:“怪懂事的,走了。”
糰子讓爸爸幫忙剝糖紙,然後歡喜的塞嘴裡,小奶膘鼓起來,可愛得很。
“木芽喜歡吃棒棒糖,爸爸給你買好不好?”
“好,”說完糰子又湊在畢承志耳朵邊小小聲:“不能讓媽媽知道,媽媽不給吃。”
畢承志笑得不行:“媽媽是怕木芽吃多了糖,牙牙痛,爸爸給買了棒棒糖,一天也只能吃一個,知不知道?”
糰子撅撅小嘴,雖然失望,但她是個聽話的好寶寶:“知道啦,木芽乖乖。”
父女倆去供銷社買糖。
供銷社糖的種類不多,但棒棒糖倒是有,最便宜的那種水果味棒棒糖。
兩分錢一個,沒多少人捨得買。
畢承志買了一塊錢的,整整五十個,幾乎包圓。
用網兜裝著,一大包,走在路上,拉風得很。
糰子要自己拎,小表情異常嘚瑟。
每當聽到小朋友羨慕的口水聲,都會驕傲的揚起肉乎乎的小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