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簽約於蜜(第1/2 頁)
星期六的上午,毛惠從京都來到了羊城。
除了毛惠,蘇林還從分貝網聯絡了香香。
豬之歌是蘇林的“搖錢樹”,蘇林不想它出現“意外”!
讓原本的歌手對它進行演唱,可以最大程度的確保這首歌的質量。
現在的香香已經跟分貝網簽了一年的協議,經過蘇林的勸說她願意在期滿之後轉簽到千千音樂。
當天下午,石蕾從老家回到了蓓蕾服飾。
“我回來了,你什麼時候回老家?”跟蘇林寒暄了幾句,石蕾問道。
蘇林道:“我得先去一趟寶島。”
“什麼時候去?”石蕾問道。
蘇林:“過兩天去。”
“蓓蕾服飾這邊有我,你想做什麼就去做吧。”石蕾微笑道:“今晚想吃什麼?等會我去買菜。”
“我今晚有事。”蘇林呵呵笑道。
石蕾:“約了誰?”
“這個不能跟你說。”
“妍妍?”
“不是。”
“隨便吧,我才懶得管你跟誰約會呢!”
得知蘇林不是跟妍妍約會,石蕾鬆了一口氣。
她很怕蘇林被妍妍給拿下!
蘇林並不知道石蕾“見證”了他跟妍妍的關係,所以他並沒有把石蕾的話當回事。
“時候不早了,我先走了。”
跟石蕾說了再見,蘇林這才拿起檔案袋離開了服裝公司。
二十分鐘後,蘇林來到了前些日子為楊薇薇慶生的飯店。
他約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楊薇薇的舍友于蜜。
蘇林剛來到小包廂坐下,於蜜便推門走了進來。
“坐吧。”蘇林繼續說道:“我已經點了菜。”
於蜜來到蘇林的身邊坐了下來:“你決定要籤我了?”
“嗯。”蘇林拍了拍檔案袋:“這裡面就是藝人的合同,只要簽了它你就是我們公司的簽約歌手。”
於蜜喜上眉梢:“我一定會好好表現的。”
“在這之前我有幾句話要跟你說清楚。”蘇林道。
於蜜:“你說。”
“簽了約,你就是我的女人。”
“在簽約的這三年內,你不能有別的男人。”
“我們之間是利益交換的關係,到時好聚好散不要耍無賴。”
“既然是利益交換,那我自然得給你好處。”
“簽約的這三年,我每年都會為你出一首單曲。”
“只要能有一首單曲出成績,我就會為你出專輯。”
“如果這三首歌還不能捧紅你,我們只能再聊了。”
蘇林把話說的很清楚,免的鬧的不愉快。
“可以,我答應。”於蜜想都沒想,直接答應下來。
蘇林將合同遞給了於蜜:“你是新人歌手,利潤分成是五五,而且還得從歌曲的利潤中扣除一部分的培訓費用。”
“培訓費用?”
蘇林:“你想大紅大紫嗎?”
“當然想。”於蜜連忙點頭。
“有句話叫做打鐵還得自身硬,如果你不付出努力提升自己,那就算給你出再多的歌曲也不會大紅大紫。”
“簽約之後我會給你安排專業的聲樂課,等你的聲樂能力達到了標準再開始錄製單曲。”
“這合同裡的詞曲是我花一萬五為你買下來的。”
“如果你不想付出努力,這合同就不要簽了。”
“說實話,這一萬五千元可以讓我在洗浴城點七八個高檔的美女。”
“既然讓你簽約,那就是想讓你有所成就。”
蘇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