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28(第1/4 頁)
傍晚下雨時,湯辰正坐在從父母家回王都區的車上。
因為心中有疙瘩,她沒叫上邢天意,獨自回家去見了父母。父親車禍後身體一直不太好,母親後來又下崗,一家人一度過得十分艱難。後來夫妻倆開了個賣雜貨的小店,日子才漸漸好了些,湯辰大學畢業後住在王都區的舊房子,夫妻倆則搬離了王都區。
湯辰沒有迂迴,她回到家坐了一會兒,開門見山地問。彷彿問得越快,痛就會越少。
父母都因震驚而失語。他們手足無措,連坐下都忘記了,面面相覷,一言不發。父親把雜貨店的門關上,一家人坐在擠擠挨挨的貨架旁,母親第一句問的是:你怎麼知道的?
湯辰把最近的事情,挑了些不會讓他們擔心的說了。得知湯辰從未忘記過生母,母親的眼睛透出絕望。
“我只想知道真相。”湯辰說。
“就跟你現在知道的一樣。”父親低聲說,“我們想要一個特殊人類的小孩……其實最開始想要的是一個狼人小孩。但狼人太少了,如果沒有狼人參與,普通人的染色體無論怎麼變異都不會生出狼人。後來我們更改了計劃,遇到了你。”
是遇到還是得到?湯辰在心裡勸服自己不要糾結於這種無意義的文字鬥爭,她問:“狼人小孩多少錢?”
沉默很久,父親才說:“具體價格忘了,但七位數。”
他們沒有七位數。他們只有六十萬。六十萬能買到的,就是湯辰這樣不乖巧、不出色的忤逆小孩。
一直繃著的湯辰在這一刻忽然覺得,無論是自己,還是這個狗屁的糟爛世界,都荒誕得不可思議。莫名其妙被騙到飼育所的鄧春燕可憐,沒有如願以償得到狼人小孩的父母可憐,她也可憐。人人可憐。她捂著眼睛,眼淚漸漸忍不住了,從指縫中滴落。
母親小心地坐在她身邊,想抱住她。
湯辰哽咽著:“你們後悔過嗎?用六十萬買下我,我並不……並不好。”
但父母都說沒有,沒後悔過,也沒覺得苦過。母親也哭,抱著她極力否認,說她世上最好,說她最親近最貼心。自從湯辰成年,母女二人就很少有過這樣的交心時刻。湯辰想相信她,但只要心中的天平往眼前的兩人傾斜,鄧春燕左眼蒙著紗布卻還努力拾荒、送她禮物的身影,就會蓋過一切。
湯辰的心都要被這樣的痛苦撕裂成兩半了,離開飼育所之後它總是血淋淋的。湯辰無法否認父母愛她,又不能夠確定地承認這樣的愛。確定了這裡的愛,就是對鄧春燕的徹底背叛。她離開家,在剛剛落下的雨裡愣愣站著,第一次覺得自己是無家可歸的。
母親一聽她說起飼育所外發生的事情就很激動。身為一個狼人,她一生從未襲擊過任何人,當時以為那個女人要搶走湯辰,才發狠咬壞了對方的眼睛。血腥氣在她牙齒上纏繞好幾天都消不去,她如今五十歲了,說起這件事還是會害怕發抖。
“你要怎麼做?你想去找她嗎?你不要我們了?”離開之前,母親很用
力地抓住湯辰的肩膀。
只有這件事湯辰是毫不猶豫的:她要找鄧春燕,無論鄧春燕是生是死。
坐在車子裡看著窗外流瀉而過的夜景,她腦海中響起一個低沉的聲音:我幫你。
湯明業在呼喚她:我可以幫你,湯辰。你已經很久沒讓我呼吸過了,但我不怪你。只是你現在很痛苦,我感覺得到,這已經接近你的閾值了。讓我幫你,我來代替你承受這一切。
湯辰斬釘截鐵:不。
湯明業的聲音消失了。她把額頭靠在冰涼的車窗上。
湯明業誕生於她的生日,那個被父母遺忘、收到了生母禮物,還被小狗邢天意護送,最後得知父親在醫院裡搶救的混亂生日。失去父親的恐懼讓湯辰在自己的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