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單兵天花板,悍匪雷國民(七)(第1/2 頁)
這是雷國民供出的第一起殺人案,事後經警方核實,被害人來自貴州省鎮寧縣,當年只有26歲,剛剛到屠宰場工作兩個月。
第一次殺人,雷國民僅僅到手16塊錢,對於這次失敗,他認為是人手不足導致的。
我當時覺得,如果能有個幫手,不是自己單打獨鬥,那就好辦多了,起碼能把場面控制住,想要做大事,必須得有同夥才行。
我在廣州接觸的人,基本都是一些小賊,我把身邊認識的人,挨著個在心裡過了一遍,根本就沒有敢玩命的。
我知道這種事不能著急,如果沒有合適,寧可一個人,也不能找個拖我後腿的。
1993年10月底,我去了中山市,在中山國際大酒店附近,找了一個小旅店,想找機會偷點東西。
我在附近轉了幾天,發現中山國際大酒店門前,每天都聚一群人,見到出入酒店的客人,就上去搭訕。
開始我還以為是計程車司機在這拉客,後來我發現這些人根本就不是計程車司機,而是倒賣外匯的黃牛。
這些黃牛手裡帶的現金很多,大部分都是騎著摩托車,過來這邊找生意,如果要是能搶一把,肯定是一大筆錢。
我觀察了幾天,最開始準備在現場搶,但酒店門口人太多了,估計即便是得手了,也很難跑的掉。
後來我又跟蹤了幾目標,準備在半路上搶,但這些人大都騎著摩托車,路上的成功率也不高,最後我決定去他們家裡搶。
那些倒賣外匯的人裡面,有一對雙胞胎兄弟,這哥倆的生意做的比較大,差不多每天都帶著幾十萬的現金。
我跟蹤了十多天,最後找到了他們的家,大概離酒店五公里左右,是獨門獨院的三間平房。
他家裡一共就三個人,一個老太住東屋,這哥倆住西屋,我覺得等他們晚上睡著了,自己一個人也能搞定。
這件事最難的環節,就是怎麼進屋,能不被人發現,最後我決定趁著白天沒關門的時候,找個機會溜進去,提前先埋伏好,等到半夜再動手。
那次我提前去中山市下面的一個村子裡,買了一把砍刀和一把水果刀,又買了手套和絲襪,東西都準備好了之後,就去了他們家。
時間有點記不太清了,應該是1993年11月初,那天晚上七點左右,我就到了他家附近。
一般這個時間,他家人都在後屋的廚房吃飯,前屋沒有人,我想趁著這個機會偷偷進去,然後躲在床底下,等晚上他們倆睡著了,再出來動手。
我翻牆進了院子,在房門邊看了一會,前屋果然沒有人,但我正準備找機會進屋的時候,突然從房山頭後面出來一個人。
當時天已經黑了,我也沒看清那人是誰,當時我就站在門旁邊,根本就沒地方躲。
當時我就只有一個想法,先下手為強。
我馬上把砍刀抽了出來,迎著那人就衝了過去,對著她腦袋就砍了一刀。
砍完這刀我才發現,這個人就是家裡的那個老太太,本來這個時間她應該在後屋吃飯,不知道什麼時候出來了,這是我之前沒有想到的。
那老太太捱了一刀之後,就開始喊救命,我聽到屋裡的人一邊往外跑,一邊問:“媽,你怎麼了?”
我知道這事幹不成了,再不走估計就走不了了,我順手又給了那個老太太一刀,然後轉身就跑。
跑到牆邊的時候,因為拿著刀翻牆不方便,我就把刀扔了,然後翻牆而過,趕緊離開了現場。
那個老太太后來死沒死,我也不太清楚,你們可以去核實一下。
警察把這件事記錄下來之後,隨後根據中山市警方的報案記錄,此案發生於1993年11月8號。
受害人姓周,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