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天啟大爆炸”(第1/2 頁)
上回講到因“修真者”們在明朝京師上空“鬥法”,且威力過大導致能量外洩,於是引發了“天啟大爆炸”。
其實,“天啟年間”的大明帝國已經風雨飄搖,外有金兵侵擾,內有農民起義,正值國難當頭。無論是東北“後金”的努爾哈赤,還是明朝內部的叛軍搗亂,炸京師火藥庫無疑都是暴擊明軍戰鬥力的上上之策。
只不過,這件事情一旦發生,按照“凡人”的視角來理解,自然會認為是“奸細”作祟,但哪裡能想得到還有另一個更高宇宙維度的“世界”在左右著這件事情的發生,那便是“修真大聯盟”與“魯班門”之間的衝突了。
然而,按明朝職官設定,王恭廠隸屬工部,廠內除有一名掌事太監外,平時還有匠頭60名和近百名禁軍。如果這麼一夥奸細悄悄潛入王恭廠,不可能不驚動守備禁軍,畢竟此乃朝廷軍火庫,不可能不重視。
因此,“御史大人”王業浩的懷疑很快被一些反對意見所掩蓋了。當時,有人名叫沈國元的寫了一本書《兩朝從信錄,詳細記錄了專門搬運“天啟”、“崇禎”兩朝的邸報內容,其中讀完後,很多地方值得推敲。
沈國元在援引了《天變邸鈔的說法後,他又做了補充說明,並提到王恭廠爆炸後,官方曾救出一名小太監“吳二”。據吳二說,在爆炸前,天有異象,“但見飈風一道,內有火光,致將滿廠藥壇燒發,同作三十餘人盡死,只存他一人”。而小太監吳二的“證詞”,後來也被《明熹宗實錄所採納,認定是火藥爆炸。
不過,同作三十餘人皆死,只有吳二不死的機率極低。那麼,按照“凡人”的思路來合理解釋,無非兩種,要麼這場大火是就吳二放的,要麼就是有人在吹牛逼,把這場“詭異大爆炸”的起因和結果故意歪曲。
如果說這場“詭異大爆炸”是小太監吳二故意引爆的,那麼,他是否具備作案的條件呢?但根據史料記載,他獨自完成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明朝自發展“神機營”以來,對火藥製造和管控把握得相當嚴格。
對於硫磺、硝石這兩大製造黑火藥的主要原料,官方採取統一購置。作為戰略物資儲備,硫磺和硝石在民間不能隨意販賣。若無“宮引憑條”,有敢私自販賣者,一律以夾帶私貨罪之,輕則抄家,重則處死!
《大明律規定,凡販私鹽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一等,誣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斬!因此,想來這個相當懂得保命的小太監吳二,還不至於蠢到會選擇這種自投羅網的方式來證明自己。
由此推測,小太監吳二作案的最佳機會,就只有在王恭廠的黑火藥堆裡做手腳了。但是,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黑火藥非常敏感。只要有些許火星,哪怕是一道雷擊,都足以引燃,當場發生猛烈爆炸。
因此,小太監吳二作案後逃離現場的假設根本不成立。那麼,爆炸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誰也不知道!
事實上,無論是《天變邸鈔還是《明熹宗實錄,都難逃明末黨爭集團“東林黨”的把控,因為在《明熹宗實錄的編撰團隊中,東林黨人賀逢聖就曾任總纂官,參與了修史,難免不會“夾帶私貨”亂寫。
而據學者研究,最早將《天變邸鈔當作一手史料收錄的,除《明實錄外,還包括明代文集《頌天臚筆和《碧血錄。這兩本書的共同點便是“適當魏黨殲滅時,故記被害諸臣之事。”乃“東林黨”人所著。
說白了,這就是“東林黨”人主導的政治主張宣傳讀物。眾所周知,明末的“東林黨”與“閹黨”水火不容。
有學者因此懷疑,《天變邸鈔很可能是“東林黨”人在王恭廠爆炸後,故意誇大捏造出來的“人禍”。其目的就是為了借所謂的“天譴”,來營造一種“閹黨頭目”魏忠賢及其黨羽倒行逆施並惹得老天爺大怒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