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命不該絕(第1/3 頁)
上回講到娃她娘透過施展手段將“罪魁禍首”弄死後,大明朝局震盪,廣西布政使盧仲佃也官復原職。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仲佃為人,性淡重然諾,節儉好施予,置義田千餘以賑宗族。家居儉約,終身不畜姬妾。為廣西布政使期間,承流宣播朝廷有德澤與禁令以下於有司,故擢升禮部尚書,欽此!謝恩。”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臣盧仲佃領旨謝恩!”廣西布政使盧大人領著署衙副官、師爺、主簿等一干人等趕緊叩頭領旨謝恩,接下來便是工作交接。由於“承宣布政使司”管轄範圍內實行“三權分置”,還需時日。
明朝首先於明太祖洪武八年西元1375年設定“都指揮使司”,作為一個與元朝行省等級相同的地區最高軍事機構,掌管一方軍政,由兵部統轄,簡稱“都司”,如東北的“奴兒干都司”、西藏的“烏斯藏都司”。
第二年,朱元璋又將元朝的“行省”改名“承宣布政使司”,只負責掌管一個省的民政。雖然“布政使司”轄區不再稱作“行省”,但人們仍習慣稱“布政使司”為“行省”,或簡稱“省”,如“廣南西路布政使司”即“廣西省”。
“提刑按察使司”負責掌管一個地方的“刑獄監察”,是一個地方行省的最高司法機構,常簡稱“按察司”。
“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稱為“都、布、按三司”,簡稱“三司”。“三司”的權力各自獨立,互不統屬,各自都只歸對應的中央部門管轄。地方省級行政區的“三司”為“三省六部”的下屬機構。
“督指揮使司”聽從於“兵部”的指揮,“布政使司”與“中央六部”以及“都察院”都有關聯,“提醒按察使司”則服從“刑部”和“都察院”的命令。地方“三司”之間平級,因朱元璋擔心會形成元朝行省權力集中而尾大不掉。
朱元璋透過這些制度的設計,使得明朝官府得以將一個行省得軍隊、行政、司法分別掌握於三個不同的地方官員手中,避免了唐朝末年地方割據的隱患,同時也避免像宋朝那般由文官掌權,導致軍隊羸弱。
工作交接的過程,其實也就是等下一任官員來上任的過程。在此期間,盧仲佃便邀請欽差大臣參觀了自己經營多年積累的軍械、糧草、軍餉等物資,以及講述對管理地方民政,協助其他兩“司”的具體經過。
當然了,盧仲佃覺得不必再隱瞞催木匠對自己的幫助並說出殲滅倭寇之功,聽得欽差大臣驚詫不已。
於是,待欽差大臣及其副手逐一點清了庫存軍械、糧草、軍餉等物資後,讓副手立刻快馬加鞭向京師奏報,而自己則與盧仲佃一起等下一任“布政使”上任再說,畢竟這些戰略物資乃支援遼東軍務之急需啊!
其實,欽差大臣也可以在宣佈了聖旨即“詔命”後就即刻返程,但如此一來就等於把押運軍械、糧草、餉銀之功歸於盧仲佃一人,自己反倒沒有什麼功勞,回去也不好向皇帝交代“檢查之職”,於是只能如此。
盧仲佃作為老江湖,也是心思通透之人,畢竟自己如今年事已高,若能將“欽差大臣”招呼好,說不定還能在皇帝老子面前美言幾句,讓自己兒子盧洪春重返廟堂,畢竟“殿上龍椅輪流坐,一朝天子一朝臣。”
果不其然,一個月後,新任“廣南西路承宣佈政使”來上任。於是,欽差大人當場做個見證,讓盧仲佃與新一任同僚逐一完成工作交接,尤其是那府庫中的軍械、糧草、軍餉逐一查驗點清無誤後,交接押運。
這時,明朝政局也逐漸穩定下來,“東林黨人”徹底掌握了朝局,“閹黨”被一網打盡,整個朝政都在有條不紊地運轉著。而明熹宗朱由校因為預感到自己大限將至,不得不提前做好傳位準備,擔心中仍有不甘。
某一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