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最後一波,收工!(第1/3 頁)
然而,事與願違,接下來的一路上,他們再也沒有遇到過幾只鱗甲狼。
最多也就遇到了一隻落單的。
“噗嗤!”
吉布森拔出深深刺入鱗甲狼脖頸的短劍。狩獵又一次取得了成功。幸運的是,這次他和老金的配合天衣無縫,一擊就結果了這隻倒黴的傢伙。
“四張狼皮,再加上之前採集的魔法草,我們每個人至少能分到25到30個銅幣吧。”
吉布森一邊擦拭著劍身上的血跡,一邊說道。
簡單算一下,一張鱗甲狼皮就能賣20多個銅幣,再加上魔法草,這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了。要知道,老金以前拼死拼活,一天也只能賺到15個銅幣,現在真是鳥槍換炮,財大氣粗了。
當然,這些狼皮他是不會賣的,另有用途。
“收穫不錯啊!是時候回去了吧?”
雖然時間還早,但老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交任務了。那些地精的……咳咳,一直縈繞在他的心頭,揮之不去。雖然有點可惜,但來日方長,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於是,他們收拾好東西,離開了這片是非之地。
“嗷嗚,嗷嗚。”
“吼——”
“是地精群!”
就在他們原路返回,快要走到那片苔蘚地的時候,一群地精突然出現在他們面前。目測有五隻。
既然遇到了,那就順手解決了吧。
“呼嚕……”
地精這種生物,長著狗一樣的腦袋,卻能像人一樣用兩條腿走路。它們喜歡成群結隊地活動,和哥布林、狗頭人屬於同一級別的魔獸。如果要給這三種魔獸的戰鬥力排個名次的話,地精無疑是最強的,其次是哥布林,最後才是狗頭人。
當然,在老金眼裡,它們都是渣渣。只要小心別被咬到要害,就算四隻地精一起上,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畢竟,人和野獸之間,還是存在著不可逾越的種族差距的。
“我去解決它們。”
“別浪費時間了,放著不管,它們自己會走的。”
“不試試怎麼知道?”
莫里斯說得沒錯,確實沒必要多管閒事。但問題是,莉夏的任務還沒完成呢!
“就決定是你了!”
老金環顧四周,隨手撿起一塊石頭。
沒錯,他準備用魔法飛彈了。
最近很少使用魔法,他感覺自己的手都癢癢了。老金一邊假裝漫不經心地拋接著石頭,一邊吹著口哨,麻痺地精的警惕性,然後找準時機,猛地將石頭投擲出去。
“嗖!”
石頭劃破空氣,發出尖銳的破空聲。雖然距離有點遠,但他這一擊的準頭還是相當不錯的。那隻倒黴的地精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石頭擊中了腦袋。
“啪!”
“吼——”
“漂亮!”
一聲巨響過後,那隻地精的腦袋……並沒有像老金想象中那樣爆裂開來,而是發出一聲慘叫,然後撒開蹄子,頭也不回地逃走了。其他地精見狀,也紛紛四散奔逃,場面一度十分混亂。
“我靠,這都沒死?”
老金頓時傻眼了。
他居然連一隻最低階的魔獸都秒不掉?看來他的實力真的退步了!這該死的!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趕走了就行了,我們走吧。”
“切。”
算了,反正地精的……咳咳,明天再來取也不遲。那種東西,光是想想就讓人反胃,還是眼不見為淨吧。
船到橋頭自然直。
這是老金的人生信條。
車到山前必有路。
“吼——”
“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