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指桑罵槐,瘋狂跳臉(第1/5 頁)
許尚的態度非常明確。
他不可能因為一家一戶之悲劇,就去直接把宵禁制度的根本給改了。
尤其是從法制變成人制。
這就無從談起!
再者。
皇帝東巡本就是為了威懾天下,結果還蹦出來一群墨家叛逆,現在儒家八派的表現……你當個吃瓜群眾也就算了,拍手稱快未免就有些太過分了。
更何況子思齊還想順勢突破法禁的限制。
此頭一開。
影響不僅惡劣,而且無比深遠。
因為有了前例依仿……
大秦的司法就算要改,那肯定也是廟堂三公九卿一條一條的研究,甚至得讓左相李斯一個字,一個字的考慮。
你儒家想要裹挾輿論和民意,直接衝擊立法諸事。
許尚只能說痴心妄想……
對面。
“動者,殺之不論?”
子思齊握拳道:“閣下,你不覺得如此秦法,與草菅人命何異?秦吏的權力也未免太大了吧!如果秦吏看哪個夜行民眾不順眼,直接恐嚇其逃跑,爾後張弓射死,這又待如何?”
子思齊提出一個非常關鍵的點。
那就是秦吏的權力過大。
又很難限制。
畢竟全國郡縣鄉廳裡,基層攏共加起來肯定得有十來萬官吏,很難監察到位。
這個時候就得平權。
也就是不能讓秦吏為所欲為,不然平民百姓確實會非常艱難。
“有理!”
鶡冠子第一時間附和道:“你們法家不是講究人性本惡嗎?既然人性本就是惡的,秦廷還給予胥吏為所欲為的權力,這豈非做實了大秦殘暴的事實?”
鶡冠子應該是這次儒家真正的有力幫手。
道家人宗就是以人為本。
悲天憫人。
道法自然。
他們對於法律會本能的傾向於法勢派。
也就是鶡冠子能夠理解秦皇以無上權威,威儀天下,以保證司法的執行和九州的一統。
但……
大秦的法條事無鉅細。
比如這個夜行遇秦吏不可擅動,動者,殺之不論,就絕對突破了鶡冠子的底線。
還有……
鶡冠子的以人為本,會讓他覺得人情至孝,實乃人之天性,法律不可以阻礙人情天理,否則就是倒行逆施!
有道理嘛?
其實是有道理的。
但也要看是什麼時候。
“我剛剛已經說了。”
許尚深吸一口氣,道:“是墨家先行刺王殺駕,你們總是在刻意忽略這個前提條件。”
“我大秦的律法,戰時和閒時的標準本就不同,對應到不同的人群,也會進行細分。”
“比如,正常徭役不到,需罰二甲……遲到三至五天,理應受到斥責,官吏會對其加強口頭教育。”
“遲到六至十天,需罰一盾。遲到十天以上,則是罰一甲。”
“若中途遇暴雨,或者道路塌方,耽誤了時辰,就得描述清楚在某月某日的什麼時辰,何處地點,哪條道路,遭遇的具體情況等等。”
“注意,必須得是所有人的口供一致,若不明,一經查證,必重罰!”
……
許尚的例子直指陳勝吳廣,所謂的【失期,法皆斬】,根本就是造反的由頭。
徵發徭役動則都是大幾百人。
你說你遇到了大雨。
那好……
隨行的民眾一個一個詢問,都是普通百姓,如果是扯謊,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扯圓乎。
就像後世的學生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