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孔家的糧,讀書人配吃,老百姓不配吃(五千字章)(第1/5 頁)
聶巡撫認為自己有在錦衣衛面前硬氣的資本。
不光因為他是大明的理學宗師之一,在內閣裡有靠山。
還因為他清廉。
老子不貪財,不好色,不奪利。一生只爭個清流的名聲。錦衣衛能奈我何?
再說了,哪朝哪代黃河決口不死人?死的都是些目不識丁的百姓而已,又沒死士紳、讀書人。
百姓,呵,百姓算得了什麼?不識字、不讀書的人,在我眼裡根本不配為人。
聶巡撫的想法,正如老子所言,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聶巡撫雖不是聖人,卻自詡聖人的學生。
劉大夏說「要治水,先救民」。
聶巡撫不以為然:「皇上讓二位欽差來治水。賑災是我山東官府的事!」
「你們別忘了,我也是欽差!」
聶巡撫還真算欽差。
有明一代,省一級的地方官只包括三司,即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
巡撫雖在實際上是封疆大吏,名義上卻是皇帝派駐地方的欽差。
常風有些不耐煩了:「陽穀知縣是誰?滾出來!」
一個熟人來到了常風面前!
知縣竟然是常風的同年,北直隸鄉試亞元黃仲仁!大清官黃伯仁的弟弟!
常風目瞪口呆:「黃仲仁?是你?」
黃仲仁小心翼翼的說:「啊,常年兄。當初順天府鹿鳴宴,下官不知常年兄的身份,衝撞了常年兄。下官追悔莫及。」
常風有些奇怪:「我記得兩次會試,杏榜上都沒你的名字。一個舉人,短短數年竟當上了知縣?」
大明選官極重出身。通常舉人參加大挑,被授予縣丞、主簿、典吏一類的職務。需要幹上十年二十年,才能升為一縣正堂。
且這還需要舉人有背景、有門子、會辦事。
黃仲仁壓低聲音:「回常年兄。下官的幹爺是司禮監秉筆李廣。」
常風恍然大悟!原來是抱了李廣的大粗腿。
司禮監三巨頭中,最不檢點的就是李廣。
他憑著張皇后的寵信,這幾年大肆在地方上安插親信。言官屢有參劾。
但弘治帝最大的毛病就是寵妻,且愛屋及烏。
對於涉及李廣的參劾摺子,弘治帝一律視而不見。
常風冷笑一聲:「當初你以高才自詡。怎麼認太監為幹爺?」
聶巡撫不會做事,卻會做官。做官的法門之一,就是在外人面前護犢子,贏得屬下的支援。
黃仲仁官職雖低,卻是山東的地方官。聶巡撫自然要回護。
黃仲仁一言不發。
聶巡撫替他說話:「欽差副使這話說的。據我所知,你在成化二十三年就認了懷恩公公當幹爺。」
「你現在說出這話貶低黃知縣。豈不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常風道:「好!不說認乾親的事。平安鄉有數千災民。你只撥發了十石賑災糧,要賑一個月。有這回事嘛?」
黃仲仁驚慌失措:「這,這。陽穀縣官倉空虛,水災來的又急,我沒有辦法只能」
常風道:「放屁!弘治三年皇上下旨地方州縣囤糧應對災年。天下官倉都是滿的。怎麼兩年零四個月過去,你卻說官倉空了?」
黃仲仁道:「下官到任不過一年半。上任時官倉就是空的。這是前任落下的虧空!」
官場有一條潛規則:現任官不找前任官的後賬。大家都有離任調走的一天。官家落下的虧空,自有老百姓接盤。何必找後賬呢。
但此刻錦衣衛的常屠夫盯上了黃仲仁。黃仲仁驚慌失措之下,也只能把鍋甩給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