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局勢形態(第1/2 頁)
組織部長江楓左右看看,好像這場交鋒中被牽扯到的,也就只剩下自己還沒有發表意見了。
他咳嗽一聲,說道:“對於秦宇這位小同修的工作安排,我們組織部門是知道的,也是參與了的。
對於他在鎮集擺攤和淨街太歲發生衝突的事,這是治安事件,屬於巡捕衛局偵查辦理的權力範圍,咱們組織部門既沒必要、也沒權力過問。
既然巡捕方面以正當防衛結案,那麼我們組織部自然是尊重的,也是認可的。
鑑於其為國為民牧邊守土兩年,期間大小功勞無數,回到家鄉卻被蒙冤受屈關進看守所近月之久,咱們組織部門迅速行動,專人專辦。
事實證明,這名同修的政治思想是過硬的。
從軍三月,他就獲得了連隊佛小組的認可,被吸收進入組織成為了一名預備佛員。
半年不到時間,他就在一次任務表彰大會上,在二等功勳章的領獎臺上,提前結束了預備佛員考核期,被大軍區思想委員親自吸收,提前轉正,成為了一名正式的、光榮的佛門佛員。
至於其業務水平...這名同修在部隊期間,長期配合地方巡捕,甚至是咱們最高安全機構——佛安局,從事著查奸查恐,緝毒除惡等高風險任務工作。
功勳章是最好的證明!
秦宇同修不但具備超強的偵查能力、軍武素質,更有深刻的團隊意識,講協作、懂配合,從來不因為自身的武力值和智力值就特立獨行,去趁個人英雄主義。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在徵得曾宏代觀察員意見及其本人同意後,經本部組織成員討論決定,將之安排進巡捕局刑事偵查大隊。
我部存在的意義便是為國舉才。
將合適的人安排進合適的單位、合適的位置,是我們的職權,也是職責。所以,對於秦宇同修的工作安排,程式是嚴謹的,規則是正確的。
對於乙丑同修所說,在本次案件辦理中,他對淨街太歲下手過重、可能有含怨報復之嫌,我個人認為是不存在的。
先不說他和之前在鎮上所揍的太歲間有多大仇怨,就說在爭執中和爭執後所獲得的結果來看,也不存在繼續報復的理由。
爭執中,他的正當防衛很成功,本身並沒有受到什麼傷害,反而是將那名太歲打了個鼻血橫流。
爭執後,雖然他被請進看守所協助調查,但沉冤得雪,也獲得了行政補償。反觀那名太歲,反而是因為本次事件被做了停職處理。
認為一名贏家會去報復一名輸家,還說是因為心含怨懟,這怎麼看都屬於邏輯錯誤的想法!
更何況,本次案件中的此太歲並非彼太歲,只要是一個正常人,都不可能因對個人的怨恨,就將這種怨恨延伸到其所從事行業的整個單位群體。
秦宇是一名正常人,更是一名政治思想都相當成熟穩健的正常人!
所以,乙丑同修的假設,或者說臆想,我作為參與了對秦宇同修思想審查和考核的組織人員,是不同意的。
如果其臆想成立,豈不是說明我組織部門人員的工作懈怠?或者是說我組織部門有違法違規用人的嫌疑?
基於此項擔憂,我不得不將整個流程,以及秦宇同修的個人情況做出這麼個詳細解說。對於耽誤大家的時間,也就只能是敬請諒解了。
最後強調一句:我完全同意本次案件中,巡捕方面的結案報告,並提議對淨街太歲相關人員進行紀律調查和處罰。”
話落,江楓不再開口。
沒去管從始至終都盯著他看的、面無表情的吳甲的心裡想法,也沒去看法令觀察員乙丑投過來的怨恨的眼神,他低頭、拿筆,就在身前的小本本上開始了寫寫畫畫。
看過來又如何?盯著看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