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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陳穆與林殊止約定好一週見次面吃頓飯,給足捕風捉影的人制造新聞的機會。
林殊止這幾天被騷擾得覺都睡不好,面前的食物也變得寡淡無味。
陳穆見狀趁機提出:“你想不想換個地方住?”
林殊止有些呆愣地抬起頭看他。
“我的意思是,根據協議上規定的內容,我們應該住到一起,”陳穆想想補充道,“名義上。”
林殊止還是不懂:“什麼意思?”
話說出就沒有收回的道理,陳穆只好硬著頭皮道:“我名下有幾套房產,分居不太合適,你搬過來吧。”
林殊止聽完有些猶豫。
陳穆的意思,是要和他……同居?
“同居”倆字將他砸得暈頭轉向,意識到這一點後臉上迅速泛起淡淡的紅暈。
陳穆似乎知道林殊止猶豫的原因,解釋道:“我不會經常回去,就算回去也會與你分房睡。”
一切都是做給外人看的,內裡還是涇渭分明。
每週見一次面是不夠的,住在一起才更令人信服。
陳穆是為了服眾。
林殊止迅速清醒過來,垂下眼:“好。”
搬家那天陳穆恰巧有事,派遣了徐筱過來幫忙,與她一起來的還有林殊止近日時常見到的兩名保鏢。
大學時起林殊止就住在這兒,整個屋子東西很多,但要帶走的其實很少。
這房子的租金不高,一個月就大幾百塊,他打算繼續租下來。
林正安那兒他已經不可能回去了,某種程度上說,這兒算是他的一個小家。
他圍著屋子轉了幾圈,收拾下來的東西一個二十八寸的行李箱都綽綽有餘。
路過冰箱櫃頂時,林殊止看到了上回被他賭氣扔上去的粉色兔子。
那上面容易積塵,防塵袋上落了層薄灰,林殊止取下來後想了想,最終還是將其塞進了行李箱。
陳穆安排用作“婚房”的那處房產位於洛城郊區,原本這就是片鳥不拉屎的地方,近幾年才被開發出來。這裡遠離市中心,唯一就勝在風景宜人了。
林殊止一進門就見到了熟人。
是他住院期間照顧他的護工張姨。
張姨本就是陳家僱傭的人,出現在這兒不奇怪。
林殊止不習慣與生人往來,誤打誤撞碰上張姨算是幸運。
張姨看見林殊止也是十分興奮,說自己是陳穆特地叫來這邊幫忙的,拉著他嘮了小半天家常。
林殊止這才知道,原來見面不是湊巧。
張姨領著他找到了房間,他房間在二樓,就與陳穆的隔著一條走廊。
他鄭重其事地從行李箱裡拿出那隻粉紅兔子擺在床頭櫃旁,張姨見了有些訝異道:“你們年輕人現在都喜歡這種粉色的毛絨玩具嗎?”
林殊止不知想到了什麼,面帶淺笑點頭道:“嗯。”
張姨:“我女兒也喜歡,她才剛讀初中。”
說罷又抱怨道:“不過她沒你那麼愛惜東西,什麼都喜歡亂扔。”
林殊止:“長大就好了。”
張姨似乎只有這麼一個女兒,一說起來就沒完沒了,雖說是抱怨,但其中寵溺也居多。
林殊止聽著覺得挺好玩兒的。
他收拾東西搬家忙了一天,吃過飯後便更覺得睏倦。
時間還很早,現在入睡肯定會在半夜醒來,林殊止決定出門走走,剛好可以熟悉一下環境。
這片別墅區雖然遠離市區,但基礎設施齊全,商超就差開在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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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止進去逛了一圈,出來的時候手裡提著兩罐啤酒。
怕張姨看見要說些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