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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打上路的都是這德行?
但是想到這小夥伴過去幾天裡為了他們hug而挨的罵,越明烽違心道:「嗯,打得真好。」
林紫來興致了,「我覺得我有玩輔助的天賦!」
越明烽心想:那可不?你還有炸瘋adc的天賦。
林紫:「我要再來一把!巫妖大帽子的琴女!就問對面方不方!」
越明烽:「好的!我小炮配合你。」
選小炮,當然是因為小炮有一個技能……嘣一聲!就能跳很遠!
然後越明烽給他表演了一把什麼叫做花式賣輔助。
因為人頭都是越明烽拿了,下路巨肥,打得很順,所以林紫還沒察覺有什麼不對。
雖然他每次都倒在了地板上,但是越明烽也拿了雙殺。總體還是賺很多。
看這小傻子樂呵的,越明烽都覺得自己過分了。
作者有話說:
今天的最後一章了。
如果這週末fpx拿冠軍,我立馬日五章,打出一個penta kill
絕對不鴿。
第48章 好像大舅哥的眼神
方小金的意思, 是由越明烽出錢,然後請林紫出面,將hug俱樂部購買下來,反正俱樂部下面也只有一個lol戰隊。
中間按收購價格, 給林紫一定的佣金。收購價格越低, 那麼給的佣金越高。
當然, 也不一定是林紫本人出面, 還可以是林紫家族中的其他人。
基本上只需要達成三點:1在和張老闆的談判中拿下hug;2簽下合同之前不要暴露越明烽;3簽下合同之後將戰隊轉移給越明烽, 自己僅作為表面的「名譽老闆」,實際不得干涉戰隊事宜。
方小金那邊也不是找不到其他人來出面辦這個事情, 只是想來想去, 還是覺得林紫可能更為靠譜一些。
一來這小孩說話辦事都透著一股貴氣,家裡非富即貴, 不至於貪這麼個糊透了的戰隊;二來他是越明烽的鐵粉,出於支援偶像的心理, 多多少少也會考慮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和越明烽沒有任何直接利益關係。
林紫考慮了很久之後,還是把這件事情跟林藍說了。
他自知並不是什麼商業奇才, 甚至一家人裡面只有他對經濟、商業極其不敏感。他之前能從陳老闆選擇私了的動作中察覺什麼地方有點不對, 已經是極限了。
事關錢的事情,還是找行家的好。
他選了個林藍沒有在公司加班的時候, 到廚房烤了林藍喜歡的水果串兒,等林藍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笑吟吟地迎了上去。又是給林藍拉椅子, 又是給他倒溫水的, 態度殷勤得不得了。
林藍嘗了幾口他烤出來的水果串兒, 點評了幾句, 說:「說吧,什麼事找我?」
林紫收了收臉上的嬉皮笑臉,態度十分端正、十分誠懇地把事情說了,雙手合十懇求林藍出面幫忙——要他去跟那種商人進行商業談判,那可真是比讓他用風琴星娜路打上單還難。
林藍聽完之後,皺起了英氣的眉。「林紫,追星也該有個度。」
這事情乍一看好像對林紫沒什麼壞處,辦完事兒之後他還有佣金可拿。可在林藍看來,這裡面可以倒騰的彎彎繞繞就多了。就林藍而言,他就能做到直接把越明烽那邊坑了,或者轉過來把林紫坑了。
傷錢傷名聲還是其次,若是有心之人做了手腳,只怕還會牽扯出更多事端。
林藍初中就跟著他老爹進公司旁聽,所有的課外實習都是去給林父或林母當秘書,高中出國,大學在國外開始經手家族在國外的生意,到現在26歲,也算是在商業這把刀上跳過舞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