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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在外面忙著案子時,酒店行政給凌笑珊電話,讓其回去結工資,回宿舍收拾自己個人東西離開。
本不想過去的女孩,捨不得個人物品和工資,一個人回到酒店。
行政讓她簽下離職單和一份檔案。當她想細看檔案內容,行政說是她自動離職,非酒店辭退的相關檔案,並催促她快點簽,以後別再來了。受到催促,她下意識簽字,然後到宿舍收拾個人物品回到賓館。
另一方,努力調查相關證據的徐臨,終於說動證人出席作證。
前後忙了近三個月,終於迎來開庭日子。法庭上,程景煥帶著另外兩名辯護人出席。面對控告,其姿態神色輕鬆。
見此,徐臨隱隱感覺不對。當證人上來,他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柯鵬反水,往凌笑珊身上潑髒水,說兩人把食物送上房間後,凌笑珊主動留下。還指責她在外面濫交,想利用那次機會往上爬。
面對其指控,凌笑珊不敢置信地看著對方。
第61章 心刺
徐臨有推斷對方會反水,因此每次和柯鵬電話,都十分巧妙地套話並錄音。當他欲拿出錄音,證明對方是輪姦案現場目擊證人時,程景煥比他更快一步,拿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上面有凌笑珊的簽名。
該協議是,只要他們每人自願賠付五十萬,對方願意和解撤訴。
這份「和解協議」,證明瞭證人的話,和酒店人員口供都是真的。
事情到這,徐臨知道女孩被陰了。為印證他想法似的,林曉珊手機簡訊響起,她呆木地拿起一看,銀行卡收到三個帳戶,一百五十萬轉帳資訊。
這次,輪到程景煥辯護人,指控其敲詐勒索。
有協議書,並接收了一百五十萬,按照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她會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笑珊僵木當場,手機墜地,程景煥露出不屑的笑容。
離開法院,徐臨送她回賓館,安撫其情緒,讓她別擔心,會尋找到證據,證明簽的那份協議存在貓膩,是無效的。
把人送回房間,陪伴了好一會,他下去為她買飯和礦泉水。
可剛走到樓下,女孩從天而降,從七樓房間視窗跳下,死在他面前。
這就是輪姦案詳細始末。
凌笑珊和對方簽下協議,是徐臨沒想到的。可他知道,女孩肯定是在不知情的情況,受到誘騙簽下的。
魏愛最後道,因社會道德枷鎖,受到強姦的女性,會產生巨大恥感和有罪感。而犯罪者和受侵害的社會地位懸殊,在缺少有效證據下,受害者往往處於不利地位。
江州公安局,每年都會接到強姦案報警。根據統計,強姦案85為熟人作案,因為熟人好作案。因強姦罪出獄的,再犯案的可能性也極高。
受害人身處熟人社會,受到的心理和精神壓迫更強。相反,要是侵害陌生人,受害人更主動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這起輪姦案,就是一起典型熟人犯案的案子。
社會階層巨大差距下,對方可以輕而易舉地,操控一切。
在離開法院時,程景煥嘲諷徐臨和女孩,這本來不是什麼大事,可他們偏要鬧,那就陪他們鬧,直到他們死心為止。要不是律師拉著,徐臨一定扇姓程的。
女孩的死,成為徐臨心裡的一根刺。
和一年多以前不同,三名強姦犯牽扯入317案子,輿論有所改變。可能送他們坐一輩子牢的,是證據。
在女孩清洗身體扔掉衣服、事發現場被更換消毒情、目擊證人反水情況下,他要如何找到證據?
她的判斷是很難。
聽完她的講述,秦策分析道:「這起案子,『新尚島』員工從上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