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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第四十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信三紙信封一個附〈時報〉一紙〈民立報〉一紙》(1913年3月13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1頁。
[167]《京師高等審判廳刑事判決》(七年控字第二二四號,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憲慘史》,第80頁。
[168]《第四十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信三紙信封一個附〈時報〉一紙〈民立報〉一紙》(1913年3月13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2頁。
[169]《藤木商會致應夔丞函》(1913年2月23日),北京市檔案館,國民共進會全宗,檔號j222-001-00005;《應夔丞致吳乃文函》(1913年3月7日),北京市檔案館,國民共進會全宗,檔號j222-001-00003;《藤木商會致應夔丞函》(1913年3月15日),北京市檔案館,國民共進會全宗,檔號j222-001-00003。
[170]《藤木商會致應夔丞函》(1913年3月15日),北京市檔案館,國民共進會全宗,檔號j222-001-00003。
[171]超然百姓姚之鶴:《宋案證據平議》(續),《時事新報》1913年5月5日,第1張第1頁。
[172]《青島洪述祖來電》(5月3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173]《照譯膠澳審判廳訊問洪述祖供詞》(青島,1913年5月31日特許鈔錄),羅家倫主編《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凱違法大借款史料》,第230頁。
[174]《駐守地方檢察廳司法警察巡官報告審理情形》(1918年9月7日),北京市檔案館,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檔號j181-017-01771。
[175]張永:《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疑》,《史學月刊》2006年第9期,第44頁。
[176]蘆笛:《誰謀殺了宋教仁》,2011年網文。
[177]思公:《晚清盡頭是民國》,第156‐157頁。
[178]《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1988,第1062‐1063頁。
[179]《漢語大字典》,四川、湖北辭書出版社,1988,第2241頁。
[180]《京師高等審判廳刑事判決》(七年控字第二二四號,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憲慘史》,第83‐84頁。
[181]《洪述祖致應夔丞電》(1913年3月13日),見《宋案證據之披露》,《民立報臨時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頁。
[182]《致武昌黎副總統各省都督民政長電》(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183]《致上海譚巡閱使電》(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184]《致上海黃克強先生電》(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185]血兒:《駁趙秉鈞之通電&iddot;鐵證如山尚可掩飾耶》(四續),《民立報》1913年5月6日,第2頁。
[186]蔡世襄:《趙秉鈞與應夔丞同謀之鐵證》,《民立報》1913年5月9日,第2頁。
[187]超然百姓姚之鶴:《宋案證據平議》(續),《時事新報》1913年5月5日,第1張第1頁。按&ldo;超然百姓姚之鶴&rdo;此文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