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不給就搶(第1/4 頁)
什麼叫行家,鄭直算是開了眼。結清工錢的第二天,楊儒就不曉得從哪弄來了一批工人和兩個小廝。然後工人按照流程進行分工,每個人只負責他分內之事。工食銀給的很低,卻有‘計件錢’,每完成一件就可以得到一定額外工錢;小廝則無薪,每月工錢就按照他們售賣書籍的數量進行提成。同時楊儒不但加強的物料監管,支度全需要他的畫押。還設立了一系列的獎懲制度,動不動就罰錢。
這一下子,整個墨香居頓時熱鬧了起來。每個人都曉得他該做什麼,根本不用人去管。原本鄭直還以為楊儒這麼做一定會出亂子,可結果證明,是他外行。甚至沒過幾日,有工序簡單的工人找到了楊儒,主動要幫助別的工位完成指標,當然前提是同等計件。
“人是經濟動物。”楊儒的解釋讓鄭直聽的頗為刺耳“你用鞭子抽他,讓他幹活,是不行的。可你要用錢誘惑他,結果就是現在這樣。這就叫胡蘿蔔大棒。”
鄭直心裡對此是牴觸的,可現實告訴他,這就是真相。所謂的‘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當十一月來到最後一日,楊儒終於透過何鳳棠的牽線搭橋,做成了一筆勘合買賣。利潤不算多,他和鄭直事後一人分五兩銀子。可意義非同小可,這條路走通了。
鄭直突然發現他很蠢,頗有些買櫝還珠的意思。他只在買賣開始時露了一面,與何鳳棠這個蠹蟲吃了頓飯,然後就沒有再管過。內裡的彎彎繞,他一無所知。這就意味著倘若離開了楊儒,他的這條財路也就斷了。同時,這賺了十兩是楊儒講的,至於真正賺了多少,恐怕那位楊謙楊儒士都比他清楚。這讓鄭直突然感覺比有人追殺他,還難受。
因此當楊儒提議,過年時到燈市擺攤賣書時,鄭直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下來,並且主動請纓要跟著楊儒一起去,美其名曰‘長見識’。
如今二人住在一起,他也正好可以跟著楊儒偷師。陳守瑄總是對他講,藝多不壓身。鄭直在隆興觀時還沒體會,如今離開隆興觀這一年多,才有了切身感悟。各個行當他可以不做,卻應該多多少少都懂一些才好,否則吃虧的永遠是他。
燈市的地點主要在紫禁城東華門外的中府草場街和燈市街上,每年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七日“上元節”期間開市。其中以上元節這一天的燈火最盛,因此又有十四日試燈,十五日正燈,十六日罷燈之說,燈市口便因燈市得名。燈市自右側紫禁城皇宮夾道為始,穿十大王府街而過,左側以東四牌樓街為界。逢燈市,官府京城市民無論官民、貴賤、男女老少蜂擁而至,四方商旅也雲聚而來。燈市期間,街道兩邊搭建華麗的街樓,供官宦商賈高價租用,賞燈宴樂。
楊儒也是路過時,看到了正在搭建街樓的工人,才有了這個主意。二人找到了燈市街巡警鋪總甲,鄭直這次扮作楊儒同行,不發一言。文人恥於談利,再說了,這種小場面讓一位有些許名聲的舉人出面,哪怕是在京師也有些驚世駭俗。其實若不是鄭直‘不懷好意’原本他都不用跟過來。
“公子要租用多大的鋪位?”楊儒拿出學生執照,提出要在燈市街道兩邊搭建的華麗街樓中租用鋪位。火夫是個識文斷字的,接過來看了看,開口詢問。
“都有多大的?”楊儒反問。
“俺們這裡有十丈棚,五丈棚,最小的三丈棚日租金一兩銀子。”火夫毫不磕絆的將情況簡略向楊儒二人說明。
“我們是賣書的,尊駕以為租多大的合適?”楊儒拱拱手。
“這樣啊。”火夫笑了笑,合上底冊“俺看二位不妨去大明門那裡看看吧。”
楊儒也不著惱,立刻拿出一串錢,不動聲色的放到了底冊上“大叔,我們初來乍到,也是想著賺些吃喝。不懂規矩是難免的,您多包涵。”